本月困境家庭儿童基本生活费发放到位
28.01.2015 19:01
本文来源: 民政厅
今年1月1日起困境家庭儿童基本生活费发放制度实施,截止目前全市各区县已全部发放到位。预计今年市财政将投入资金约9975万元,用于发放4万余名困境家庭儿童基本生活费。
为为贯彻落实中央和市委关于“建立健全困境儿童分类保障制度”的部署要求,建立健全我市与经济社会发展状况相符合、与儿童生存和发展需要相适应的适度普惠型儿童福利制度,市民政局、市财政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发放困境家庭儿童基本生活费的通知》于本月1日起实施。按照《通知》规定,本市建立困境家庭儿童基本生活保障制度,对具有天津市户籍、年龄在18周岁以下,父母双方或一方重残、重病、长期服刑在押、强制戒毒或父母一方死亡另一方因其他情况无法履行抚养义务和监护责任或其他情况造成家庭生活困境,且家庭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救助、城乡价补联动补贴的符合计划生育相关政策的儿童,每人每月发放基本生活费200元。
据据天津市民政局事业处负责同志介绍,为了确保全市困境家庭儿童基本生活费1月份发放到位,各区县自去年10月启动了困境家庭儿童基本生活费申请审批程序,截止目前已全部完成申请审批手续和基本生活费的发放工作,全市总计41561名困境家庭儿童纳入了儿童福利保障范围。
本文来源: 民政厅
28.01.2015 19: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