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全面开展2016年“12·4”国家宪法日法治宣传教育活动

05.12.2016  19:34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推动我市“七五”普法规划目标任务全面落实,深入推进法治天津建设,在第三个“12·4”国家宪法日来临之际,全市围绕“大力弘扬法治精神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活动主题,广泛开展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法律法规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营造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法治氛围。

  全市各区县、各部委办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将国家宪法日宣传活动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任务,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制定具体活动方案,采取多种形式认真组织实施。各级领导积极参与其中,带头学法尊法用法普法,推动法治宣传教育活动顺利开展。各区县协调各职能部门,发动司法人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工作者、普法讲师团、法律院系的学生、普法志愿者等人员,利用广场、公园、集市、村居社区活动站点等场所,发放宣传资料和宣传品,广泛开展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咨询活动。12月2日至4日,市司法局领导杨劲松、闫浩、魏东、王丹萍、陈金明分别带队深入区县巡视宣传活动情况。一些区县领导亲临现场视察,参与现场法律咨询。12月4日,市法建办、市司法局和天津大学在科学图书馆联合举办“12·4”国家宪法日“法治进校园”活动。天津大学党委副书记雷鸣、市司法局副局长魏东出席活动并致辞。现场进行了赠书仪式和“我爱宪法,我守规则”签名晒承诺活动。天津允公律师事务所律师围绕劳动就业权益保障开展法治讲座。

  据不完全统计,今年“12·4”活动期间,全市共开展各类宣传咨询活动50余场,设置展牌2000余块,发放各种宣传资料100余万份,参加宣传咨询服务群众达200余万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