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印发《关于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的意见》

21.07.2016  21:21

  近日,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市法建办联合下发《天津市关于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的意见》。

  《意见》指出,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基础性工作,是深入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的重要内容,是切实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的有效途径。只有通过完善和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推动国家工作人员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表率,切实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才能有效带动全民树立法治信仰、厉行法治,全面推进美丽天津法治天津建设。《意见》强调了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的主要任务和基本要求,要突出学习宪法,学习国家基本法律、与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与履行岗位职责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深入推进法治实践。

  《意见》提出,要健全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健全完善党委(党组)中心组学法制度、日常学法制度、法治培训制度,推动完善依法决策机制,严格落实依法履职各项制度、宪法宣誓制度和领导干部庭审旁听制度。要强化对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的考试考核,实行法律知识考试考核制度,注重考核结果运用,建立年度述法制度。要加强对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的组织保障,把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作为一项长期性、经常性工作来抓,纳入本部门、本单位工作总体布局中,做到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