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剥离国有企业办社会职能和解决历史遗留问题专项小组来津督查指导工作

12.01.2017  14:31

 

12月26日-27日,国务院剥离国有企业办社会职能和解决历史遗留问题专项小组(下称“专项小组”)副组长,国务院国资委党委委员、总会计师沈莹,带领国家财政部、公安部、民政部、银监会等部门相关负责人,到我市就落实国家关于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情况进行调研督查。         “专项小组”先后实地察看了中海油天津公司待移交、渤天化工公司已移交的“三供一业”设施设备,听取部分中央驻津企业、市属企业开展分离企业办社会和“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情况汇报。12月27日下午,市政府副秘书长杜强同志主持专题汇报会,市国资委、市财政局、市民政局、市公安局、市银监局分别结合各自职能,向“专项小组”汇报工作落实情况。  

 

 

 

 

 

 

 

 

 

 

 

 

 

会上,沈莹总会计师代表“专项小组”,对我市贯彻落实国家文件要求所做工作表示肯定。一是在分离办社会工作上抓试点、突破难点上下功夫,如,分离天铁集团办社会职能,渤天化工公司“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并拟整理天铁分离办社会做法在全国深化国有企业工作交流专报上刊发。二是制定政策,注重关键环节落实,抓好移交和接收方的对接工作。三是在开展物业移交,做好专业管理,提高服务质量上,探索了好做法,取得比较好的效果。 最后,沈莹总会计师对下一步工作提出几点要求: 一是统一思想,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国务院由12个部门组成专门小组推动企业分离办社会工作。“三供一业”移交,是国有企业降低运营成本的需要,也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三去一降一补”要求。要抓住政策窗口期,采用倒逼机制,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确保按期完成任务。二是把握政策的关键点。国有企业分离办社会工作要坚持市场化导向,目的是提高公共服务水平和质量。坚持分类施策,不搞一刀切,探索不同模式,核心是国有企业不再承担社会职能。坚持政府和企业合理分担成本,落实资金保障,确保资金合规使用。三是坚持问题导向,抓工作难度。要根据移交和接收方提出的问题,找出解决问题的办法。四是妥善安置职工,确保稳定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