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自治区国税局与邮政部门合作开展“双代”业务

04.03.2016  12:03
  3月2日,宁夏自治区银川市国税局委托银川市邮政公司代开发票和代征税款业务正式签约,此举标志着全区国税系统“委托邮政双代”业务正式拉开序幕。从3月份起,全区零散纳税人可以就近选择邮政网点代开普通发票、缴纳税款,办税更加方便快捷。“委托邮政双代”业务是宁夏自治区国税局和宁夏邮政部门的首次合作,也是宁夏自治区国税部门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的一项重大举措。
  近年来,随着国家鼓励和扶持政策的相继出台,市场主体数量逐年增加,特别是“营改增”以来,需要代开普通票的纳税人大幅增加,办税厅代开发票量多、工作压力大,纳税人排队等候问题也经常出现。为了进一步提高纳税服务质效,从2015年12月份起,宁夏国税局选择银川市兴庆北区国税局进行先期试点,开展与邮政部门首次合作,利用各邮政网点为纳税人提供代开发票、代征税款服务。试点期间,双方积极合作,密切保持沟通协调,先后完成了业务培训、系统测试等工作,共测试发票代开数据23项,对代开工作遇到的退票、退税和统计汇总等问题,及时进行了协调解决,确保了试点工作顺利运行。经过两个多月的试运行,系统各项功能运行稳定。2016年2月23日,宁夏国税局、宁夏邮政分公司召开“委托邮政双代”业务推行工作视频会,对全面推广“委托邮政双代”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决定将城区办税服务厅延伸到偏远乡镇、农村等纳税人需要办税的地方,依托邮政网点在全区范围内全面推开“双代业务”,畅通纳税服务“最后一公里”。
  此次国税邮政“双代”业务合作范围为:分设地税局的地区,如银川市辖区、石嘴山市辖区、吴忠市利通区、青铜峡市、中卫市沙坡头区、中宁县,可代开增值税的相应品目;未分设地税局地区,如固原市辖区、盐池县、同心县、红寺堡区、太阳山开发区、海原县、海兴开发区,可代开增值税、营业税(除餐饮、娱乐业外)的相应品目。
  推行“双代业务”实现了三方共赢,对纳税人来说,邮政网点多、覆盖面广,代开发票、代缴税款更加便捷,提高了办税效率,降低了办税成本,切实解决了纳税人“索票难、缴税难”的问题;对邮政部门来说,进一步拓展了业务项目,增加了收益;对税务部门来说,实现了办税服务厅的拓展延伸,大大减轻办税服务厅的日常工作量,有效解决了办税服务厅人员紧张、窗口有限、代开发票业务量大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