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大同市国税局严格落实税收行政审批改革措施

06.11.2015  13:39
            山西省大同市国税局认真贯彻国家税务总局和省局部署,进一步整合行政审批资源、梳理行政审批事项、建立审批服务清单、规范简化审批环节、加强事中事后管理,努力让纳税人从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中得到实惠。
   一是梳理规范,及时将行政审批改革精神落到实处。 该局及时梳理总局和省局有关行政审批改革规定,并整理成清单,及时进行转发和落实。对内,利用税收执法督察会议、执法风险防范培训等平台,对总局和省局的政策和规定进行传达和学习;对外,利用税法宣传月、依法行政宣传月等平台印制宣传资料,编制办税流程在办税服务大厅等公共场所向纳税人进行广泛宣传,对总局和省局明令要求取消的涉税事项坚决取消,重新规范流程的,严格按照新流程办理。同时积极与地方有关部门进行沟通协调,将国税部门现行的行政审批事项及流程进行了报备,经过多次梳理,涉及大同市国税局行政审批事项共计44项,其中行政许可类5项,非行政许可类39项。
   二是源头控管,确保行政审批改革成果的持续性。 今年以来,该局把行政审批改革的贯彻落实情况作为重点工作之一,列入全市税收执法督察必查内容,此外,将对该项工作的专项督导与其他有关督导统筹结合起来,凡有基层督导,必查行政审批改革贯彻落实情况。在加强督导力度的同时,该局加强了对各级国税部门制定出台规范性文件的审查力度,明确由各级法规部门对其他业务部门草拟制定的各类规范性文件进行严格把关,从源头上杜绝违规审批和滥用审批文件的制定和出台。
   三是多措并举,加强取消审批后的后续管理。 一方面加大对执法人员法治培训力度,从思想上逐步改变过去长期存在的固化思想,逐步实现事前审批向事后管理的转变,力争实现一线执法人员执法思想意识与简政放权行动相一致,形成合力。另一方面大力开展调研,组织各业务部门深入基层一线,研究取消行政审批事项后的后续管理措施,先后对取消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的核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认定、资源综合利用和新型墙体材料增值税税收优惠等政策,取消行政审批后的后续管理进行充分调研,制定出了具体管理措施,最大限度地避免出现长时间的执法“真空地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