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国税局、检察院联手惩治和预防渎职犯罪

21.01.2015  18:48

            2015年1月14日下午,天津市国家税务局和天津市人民检察院在市国税局举行加强惩治和预防渎职犯罪工作文件会签仪式。市国税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韩春与市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史建国,分别代表双方签署《天津市人民检察院  天津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在国税系统加强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实施办法》,拉开了税检联席会议工作机制的帷幕。
            天津市国税局党组书记、局长程安亭表示,天津国税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组主体责任和纪检监察部门监督责任、监督落实中央有关税收重大决策情况、深入推进内控机制建设、信访查办、优化纳税服务工作、政行风建设等,所有这些都离不开检察机关的支持和帮助,希望双方不断深化反腐倡廉和预防职务犯罪已有成果,扩大合作内容和领域,形成教育、预防职务犯罪合力,共同打造税、检合作的典范,推动天津国税系统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取得新的成效。
            天津市委政法委副书记、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于世平说,天津国税机关的各项工作做的很好,值得学习借鉴,突出表现在五个方面:一是坚持依法收税。税务机关为国聚财、为民收税,充分发挥了税收的职能作用,为党和国家的政权运转提供了有力的财力保障;二是发挥税收杠杆作用,促进了经济发展。既为国家聚财增加税收,又涵养了税源,对微利企业落实减免税收政策,鼓励全民创业,为天津经济发展和人民群众生活给予很大的支持;三是注重职能转变。通过改革,对权力进行制约,将管理寓于服务之中,开展标准化建设、实施便民春风措施、简政放权、鼓励就业、激发社会活力,符合中央和市委、市政府的要求;四是局领导高度重视廉政建设,税务系统“2+1+4”惩防体系思路清晰,把廉政建设和具体工作紧密结合起来,注重加强监督,开展预防工作,使权力规范干净运行,2014年,在全市23个政府部门政行风评议中获得第二名,连续几年保持前五名,充分显示国税机关廉政建设是有成效的;五是加强与检察机关的沟通配合,在预防职务犯罪方面形成了很好的机制。今天会签了文件,对今后的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又进行新的安排,这也是对检察机关发挥法制宣传和预防工作等职能作用的支持,对此表示感谢。

 
图为:市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韩春与市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史建国,代表双方签署了
《天津市人民检察院  天津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在国税系统加强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实施办法》
 
图为: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于世平作重要讲话

 
图为:市局相关领导参加文件会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