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常委会在津开展渔业法执法检查
9月23日至25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万鄂湘率全国人大常委会渔业法执法检查组来津开展执法检查。其间,市委书记李鸿忠,市委副书记、市长张国清向执法检查组作了情况汇报。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段春华陪同检查。
执法检查组首先来到市水产研究所,详细了解了水产品质量检测情况,又分别到宝坻区、宁河区、滨海新区,实地察看了水产养殖、良种培育、渔港监督管理、渔业水域生态环境保护等情况。座谈会上,检查组听取了我市关于渔业法贯彻实施情况的工作汇报,与市政府及有关部门深入交流,详细了解水产养殖业、捕捞业、渔业资源利用保护等法律规定落实情况。检查组肯定了我市现代都市渔业发展取得的成效,对进一步推进渔业法实施提出了指导意见。
万鄂湘在讲话中指出,渔业法是实现依法治渔、依法兴渔的根本制度遵循。开展渔业执法检查,是全国人大常委会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助力乡村振兴战略的具体行动,是常委会2019年监督工作的重点之一。我们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以新发展理念为引领,大力推进渔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下决心走出一条产出高效、产品安全、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中国特色渔业发展道路。
万鄂湘强调,要立足于渔业渔政发展形势的新变化,以满足人民对优美生态环境和优质水产品的需求为目标,推动建立完善现代渔业产业体系,不断提升现代渔业发展质量,努力推动我国由渔业大国向渔业强国转变。要立足于保护生态环境,积极探索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渔业新路子,坚持在发展中保护、在保护中发展,尽快实现水域生态和渔业生产相互协调、生态保护和渔业发展相得益彰的渔业发展新格局。要立足于渔业的可持续发展,做好渔业资源保护与增值工作,严格落实法律责任,严厉查处违法行为,加大资源养护力度,健全完善扶持政策,全面推动渔业高质量发展。
段春华说,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来津检查,是对我市贯彻实施渔业法工作的有效监督。我们要以此次检查为契机,坚持问题导向,完善工作机制,用最严格的制度、最严密的法治,打造绿色健康生态、可持续发展的现代都市型渔业。
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全国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副主任委员李家洋,全国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委员陈平华、葛会波,全国人大代表马豹子、杨莉参加执法检查;市领导张玉卓、王小宁、李树起、康义和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贾凤山参加有关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