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减灾委员会发出紧急通知 指导各地扎实做好山洪地质灾害避险转移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
7月15日,国家减灾委员会向各成员单位和各地减灾委员会发出紧急通知,要求扎实做好山洪地质灾害避险转移,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
通知指出,今年以来,我国部分地区入汛提前,大范围强降雨集中且持续时间长,南方多省相继发生严重暴雨洪涝、风雹和地质灾害,涉及地域广、受灾人数多、造成损失重。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始终坚持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摆在首要位置,深刻认识山洪、泥石流、山体滑坡等灾害对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的巨大威胁,深刻认识避险转移安置对于减少人员伤亡的重要作用。要坚持以人为本,坚决贯彻“以防为主、防抗救相结合”的抗灾救灾工作方针,立足于防大汛、抗大洪、抢大险、救大灾,扎实做好山洪地质灾害群众避险转移安置工作,尤其是要指导学校、医院、敬老院、在建工程工地办公区和工人居住区、旅游景点、避灾场所、临建设施等重要场所切实做好防御山洪地质灾害的各项准备。要进一步强化部门沟通协作,提前制定应急预案,明确撤离路线和责任人,层层细化工作措施,切实做好人员、资金、物资、设备装备和技术力量等方面的准备,尽最大努力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
通知强调,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强灾害风险监测,密切跟踪和监视雨情水情汛情灾情发展趋势,认真做好分析研判,严密防范强降水可能引发的山洪、地质灾害及其他次生灾害,强化多部门联合会商,充分实现信息和资源共享,努力提高预报的精准率和预见性。要加密预测预报频次,滚动发布最新情况,力争为防灾救灾、受灾群众转移打出更多提前量。要进一步加强应急值守,对于存在风险隐患、不能立即整改的隐患点,要安排专门力量进行24小时值守和安全巡查,严防隐患衍生为重大险情。要将传统手段和现代手段相结合,通过手机短信、广播、电视、社区电子显示屏、网络等多种途径发布灾害预警信息,做到发送到户、预警到人,切实解决信息发布“最后一公里”问题。
通知要求,当预判可能发生山洪、泥石流、山体滑坡等重大险情隐患的,相关地区要坚决、迅速采取一切必要手段组织处于危险区域群众转移疏散。要及时启用各类避灾场所,确保工作人员、供水供电和基本生活物资提前到位。对于群众能够自行安全转移的,要及时公布避灾场所位置和撤离路线,设置醒目的指示标识,在关键位置安排专人引导;对于因洪水围困、道路损毁、山体塌方等原因导致受灾群众无法自行安全转移的,要统一部署,切实加强军地之间、部门之间、区域之间、系统之间的协调联动,及时调配车辆、船艇、工程机械等,有序疏散、转移和撤离受威胁群众,确保人民群众人身安全。
通知强调,受灾地区要通过鼓励投亲靠友、借住公房、搭建帐篷等多种方式,做好受灾群众临时安置工作,确保受灾群众有饭吃、有衣穿、有临时安全住处、有干净水喝、有医疗服务。对于分散安置的,要及时发放生活补助;集中安置的,要切实加强安置点管理,严防发生火灾等次生灾害。要及时组织力量开展卫生消杀防疫工作,确保灾后不出现疫情,努力维护灾区社会秩序。要抓紧采购和补充防汛类、生活类和其他各类救灾物资,尤其是需求较大、前期消耗较多的物资,省级、市级各类救灾物资可视情提前向多灾易灾县、偏远乡镇分散储备,确保应急期间储备物资能够调得快、运输快、到场快、用得好。
通知要求,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传统媒体和互联网、微博、微信等新兴媒体,持续加大防灾减灾宣传教育力度,特别是要针对山洪、泥石流、山体滑坡等突发性灾害,向社会公众尤其是中小学生、社区居民、务工人员、工矿企业职工等广泛普及灾害风险知识以及自救互救、避险逃生等技能,切实提升全民防灾减灾意识。要指导灾区做好肠道疾病和皮肤病等疾病防治和健康防护知识的宣传教育,视灾区需求开展心理援助,确保受灾群众和参与救灾人员的身心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