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地运用少数民族语言宣传《准则》《条例》
“社区工作人员正在发放藏文版《准则》和《条例》,快去领啊!”隆冬时节,尼玛潘多捧着刚刚拿到手的藏文版《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喜滋滋地告诉另一名党员赶紧去领。
家住西藏自治区日喀则市的尼玛潘多,是一名有着20多年党龄的藏族老党员。新修订的《准则》和《条例》印发后,他虽然听说新法规对党员确立了新标杆、提出了新要求,但由于不懂汉语,始终无法深入学习。现在有了藏文版,学习起来就方便多了。按尼玛潘多的说法,就像“给骏马配上了鞍、为手机充上了电”。
针对部分少数民族党员不懂汉语的实际,《准则》和《条例》印发后,西藏自治区党委立即责成自治区党委办公厅和自治区纪委迅速行动,对两项法规进行藏文翻译印制。西藏自治区党委常委、纪委书记王拥军告诉记者:“截至目前,已有16.1万册藏文版《准则》和《条例》送到广大农牧民党员手中,确保学习宣传两项法规从党政机关到基层村(居)无缝隙,从党员领导干部到农牧民党员全覆盖。”
记者了解到,不止是西藏,全国已有多个地区和部门翻译印发少数民族语言版的《准则》和《条例》。青海省目前已经印发藏文版《准则》和《条例》近8000份。中国民族语文翻译局组织精干力量,历时一个月,用蒙古、朝鲜、彝等七种少数民族文字翻译完成《准则》和《条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对两项法规进行维吾尔语和哈萨克语翻译的工作,也已经提上工作日程,他们计划在翻译结束后立即付印出版。
除了翻译印制少数民族语言版的《准则》和《条例》,发放给少数民族党员自学外,一些地区还抽调熟悉少数民族语言的干部深入乡镇、村组宣讲《准则》和《条例》。在我国少数民族最多的云南省,各地组织宣讲团128个,用少数民族语言宣讲1376场次,组织约22.5万名少数民族党员听取宣讲。
在侗族人口占全县总人口74%的贵州黎平县,该县纪检、组织、宣传等部门组建了一支30余人的“双语”宣讲团,深入农村基层用党员群众听得懂的语言进行授课宣讲。“我们的任务,就是让《准则》和《条例》传遍百里侗乡,深入田间地头,覆盖每一名党员。”宣讲团领队,黎平县纪委常委、监察局副局长李根说。
记者了解到,为了让少数民族党员更易接受、更好理解《准则》和《条例》,一些地方还充分利用当地民俗和现代科技手段,创新宣传教育形式,增强宣传教育效果。在云南省楚雄市紫溪镇,以精炼、通俗的彝族歌曲传唱《准则》和《条例》精神。在四川省甘孜州,翻译成藏语语音的《准则》和《条例》相关条款,定时通过手机报发送给全州农牧民党员,现已发送15期、受众近20万人次。
不同的民族语言,同一部党规党纪,共同的标准底线。“用本民族语言宣传《准则》和《条例》的要求,能让更多的党员听得懂、记得住。”云南省新平县傣族干部张永光表示,他一定进一步强化党章意识、纪律意识、规矩意识,自觉做一名清正廉洁的好干部,先公后私、克己奉公,吃苦在前、勤俭节约,全心全意为群众服务。(作者:张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