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地震局专题学习宪法和《宪法修正案》

10.04.2018  00:16

 

4月9日,天津市地震局党组书记、局长李振海同志主持召开党组扩大会议暨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会,专题学习宪法和《宪法修正案》。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聂永安,党组成员、副局长陈宇坤,机关处室和事业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会上,观看了纪录片《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部宪法诞生记》,集体学习了宪法和《宪法修正案》,并对《监察法》、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进行了集体学习。 李振海同志率先垂范,带头畅谈学习体会。他指出,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坚持依法执政首先要坚持依宪执政。宪法修改,是党和国家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从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全局和战略高度作出的重大决策,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大举措。 李振海同志强调,党的十九届二中全会审议通过了党中央关于修改宪法部分内容的建议,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宪法修正案,顺应了时代大势、顺应了事业发展、顺应了党心民心,具有重大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 李振海同志要求,全局各级党组织、各单位各部门和广大党员干部要从政治和全局高度深刻认识宪法修改的重大意义,提高政治站位,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自觉做到“四个服从”,做到“六个深刻认识”,原原本本、认认真真学习宪法修正案,着重把握思想内涵,吃透精神实质,切实增强贯彻实施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李振海同志指出,《监察法》是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内在要求和重要环节,以国家法律的形式确定了监察机关的性质、职责和权限等,实现了用法治的思维和方式反腐败,为构建党统一指挥、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国家监察体系提供了法律保障。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一次会议,是在全面深化改革进入新阶段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会议。习近平总书记在会上发表的重要讲话,体现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刻分析了全面深化改革面临的形势和任务,强调了加强党对全面深化改革的统筹领导,明确了全面深化改革的工作重点,释放了改革不停步、将改革进行到底的强烈信号,为紧密结合深化机构改革推动各领域改革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 李振海同志代表局党组就大力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法律权威,更好地推进事业改革发展,提出三点意见: 一要充分认识宪法修改的重大意义,迅速兴起学习宣传宪法热潮。全局各级党组织、各单位各部门要把对宪法的学习宣传教育摆上重要位置,迅速掀起学习宪法的热潮,积极引导全局广大党员干部群众切实增强宪法意识,成为宪法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全局各级纪检监察干部要把学习宣传贯彻监察法摆在当前工作的头等位置来抓,认真严格依法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努力把监察体制改革的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二要带头尊崇和执行宪法,发挥领导干部的示范引领作用。全局各级党组织要带头尊崇和执行宪法,保证自身在宪法法律范围内活动,认真遵守宪法法律。各党支部(总支)书记要切实履行好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充分认识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的重大意义,加强领导,明确职责,周密部署,精心安排,确保学法用法落到实处。 三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推进新时代天津防震减灾事业改革发展。全局上下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重大意义。全局各级党组织、各单位各部门要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全面深化改革重要思想,要将党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各项决策部署落实到天津防震减灾事业全面深化改革具体工作中。各单位各部门要大兴深入调研之风,系统总结工作经验、查找差距不足,增强谋划推动工作的科学性和针对性,督促转变作风。要按照党中央,中国地震局党组和市委的要求,落实好地震部门机构改革任务,做好日常震情监测和应急响应准备,推进防震减灾事业改革各项工作,并以这次机构改革为契机,推进新时代天津防震减灾事业更好发展。 党组成员聂永安、陈宇坤同志,纪检监察审计处处长杨毅诚同志畅谈了学习体会。        (机关党委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