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决执行“十严禁”廉洁过春节
14.02.2018 20:53
本文来源: 商务之窗
1.严禁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实物或巧立名目借节日之机突击花钱。
2.严禁违规举办年会、节会、庆典等活动或借招商引资之机搞各种形式的论坛,用公款搞相互走访、宴请等拜年活动。
3.严禁违规公款吃喝、旅游和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
4.严禁违规收送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消费卡、电子红包以及土特产品等节日礼品礼金。
5.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或借机敛财。
6.严禁公车私用或“私车公养”。
7.严禁违规出入私人会所或参与封建迷信、赌博活动。
8.严禁违规参加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
9.严禁在节日期间开展“走秀式”调研和“表演式”慰问。
10.严禁在节日期间工作打折扣、搞变通,特别是窗口单位对群众需求“推绕拖”。
凡发现上述违反纪律要求的行为,可通过以下方式反映。
驻市商务委纪检组举报电话:58665511
市商务委机关纪委举报电话:58665688
驻市商务委纪检组举报邮箱:[email protected]
市商务委机关纪委举报邮箱:[email protected]
本文来源: 商务之窗
14.02.2018 20: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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