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垦集团强化四项工作 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

27.12.2014  20:02

  农垦集团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市委有关要求,围绕农垦中心任务,以监督检查为抓手,盯紧四项重点工作,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为集团改革发展稳定提供坚强保障。

  一是强化量化考核。 为确保党风廉政建设考核工作有抓手、有举措、有实效,制定了《天津农垦集团党风廉政建设任务分解表》,将党风廉政建设任务分解为组织领导、廉政教育、制度建设、效能监察等四个考核项目和二十个具体考核指标,并分别明确了考核的依据和分值,对二级单位实行百分考核制,年底以自评分和上级组织评分的方式确定考核结果,对于考核结果90分以上的单位在全系统内通报表扬;对考核分数低的单位,责成党委写出分析报告并提出具体的整改措施。

  二是强化效能监察。 以效能监察为抓手,提高查塞漏洞、加强管理、预防违规实效。2014年,围绕经营管理的关键点和薄弱环节以及新项目建设,组织各级企业切实开展效能监察,确立了40个效能监察项目,立项内容涉及财务管理、招投标管理、工程项目管理、资产管理、生产管理等,要求各单位每季度将项目进展情况分别报上级纪检监察部门,纪检监察部门协调有关部门,采取不定期巡查和听取情况汇报等形式,实施跟踪监察,发现问题,及时下发整改建议书,督促整改。

  三是强化费用管控。 围绕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结合集团实际,出台了《天津农垦集团加强“三公”等经费管理的若干规定(试行)》,进一步规范了对集团公司及下属单位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因公出国(境)费和会议费的管控。在集团层面,实施了“三公”等经费年初预算、年底报告制度,并将“三公”等经费执行情况列为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和领导人员述职述廉的重要内容。同时,由集团审计部、财务部、监察部和人力资源部以专项检查和定期检查的方式,对各单位执行“三公”等经费情况进行专项审计检查,对于不按规定执行的,既追究当事人责任,又追究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的责任。

  四是强化制度执行。 围绕持续纠正“四风”问题,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加强制度落实情况监督检查。集团公司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成立了四个检查组,不定期检查系统内“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招投标制度、“厂务公开”制度、“三公”等经费管理若干规定及职务消费相关制度、企业经营管理人员聘任回避和业务回避制度的执行情况,确保制度执行到位,使党风廉政建设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