蓟县开展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执法检查

21.12.2015  12:45

      为规范辖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医疗执业行为,进一步增强乡村医生依法执业意识,减少医疗事故的发生,更好地保障广大人民群众就医安全,蓟县卫生监督所对辖区内乡镇分院、卫生院、村卫生室和个体诊所开展了为期一个月的综合执法检查工作,确保辖区内医疗机构监督覆盖率达100%。

      本次综合执法共出动卫生监督员40人次,共监督检查乡镇分院2家、卫生院7家、村卫生室155家,个体诊所4家,检查内容包括依法执业情况、医疗废物的处置、传染病管理与消毒隔离制度、敏感类(青霉素、头孢类)药物皮试记录制度的执行情况等。通过监督检查发现,乡镇分院、卫生院、大部分村卫生室和个体诊所都能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开展诊疗活动。但同时也发现一些问题,一是部分村卫生室和个别个体诊所未严格按照医疗废物管理基本要求将医疗废物分类存放,无警告及标示,医疗废物未使用黄色专用包装袋盛装,医疗废物与生活垃圾混放,不能焚烧的消毒后没有集中填埋;二是部分村卫生室紫外线灯使用不规范,消毒登记不及时;三是少部分村卫生室和个体诊所临床使用敏感类(青霉素、头孢类)药物前皮试结果未按规定在门诊日志、处方上严格记录;四是部分村卫生室和个体诊所医疗文书使用不规范,登记不及时;五是大部分村卫生室诊室没有流动水洗手设备。针对检查中存在的问题,卫生监督员进行了现场指导,并下达监督意见书责令立即整改。

      通过此次综合执法检查,规范了乡镇分院、卫生院、村卫生室和个体诊所的执业行为,有效提高了基层医疗服务质量,杜绝了医疗事故的隐患。同时,卫生监督部门要求辖区内各乡镇防保所要加大村卫生室和个体诊所的业务指导、培训和考核检查力度,为全县人民群众安全就医提供优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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