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建处明确六不准要求 廉洁自律过两节

20.01.2015  23:07

  基建处结合工作实际,提出“六不准”要求,严明元旦、春节期间工作纪律,筑牢拒腐防线,营造风清气正节日氛围。

  一是不准执法检查工作中刁难参建单位,严禁利用诚信体系评级、工程验收、竣工决算等刁难参建单位;二是不准接受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备厂商等服务对象的现金提货券、微信红包、电子礼品预付卡等各种形式的年货节礼;三是不准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和消费,市内六区和环城四区不准在被检单位就餐,检查环城四区以外的区县水务工程不准安排在外就餐,一律在职工食堂安排就餐;四是不准公车私用,严禁将探亲访友、外出旅游等非公务活动使用公车,节假日期间公车一律封存在单位;五是不准部门之间、部门内部用公款相互请吃;六是不准组织或参与赌博活动,或以赌博为名变相收受贿赂。

  基建处纪委将加强对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六不准”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强化干部职工廉洁自律意识,确保两节期间不发生违纪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