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改增为黑龙江企业减税52亿元

04.02.2017  17:35

            记者从黑龙江省国税局了解到,营改增实施以来为黑龙江省企业减税52亿元。

  2016年,黑龙江省新增营改增试点纳税人31万户,占黑龙江省全部增值税纳税人总数的30%。与原营业税计算相比,新增4个行业试点纳税人整体减税21亿元,下游企业因进项税额抵扣范围扩大,与全面推开试点前相比,累计新增抵扣税额31亿元。

  降低纳税人税收负担的同时,黑龙江省税务部门落实“互联网+税务”行动计划,建设国税地税业务相融合的电子税务局,实现申报缴纳、发票应用等6大类188项涉税业务网上办理。目前,黑龙江省国、地税已联合共建15个办税服务厅,共同进驻52个政务服务大厅,联合办税服务窗口169个,将服务从“进一家门办两家事”提升至“一个窗口办两家事”。

  2016年12月起,黑龙江省国税的4大类16项常规业务实行全省通办,纳税人在省内任何一家办税服务厅均可办理全省范围内的税务登记、税务认定、优惠办理、税务咨询等业务。2017年起,哈尔滨南岗区国税局、佳木斯市国税局、齐齐哈尔市龙江县国税局的纳税人通过互联网登录电子税务局,选择“申请领购发票”,经过主管税务机关审批合格后,即可将发票邮寄到纳税人手中。

  2016年,黑龙江省国税部门取消69项非许可类审批事项,全面推行“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通过利好政策助推当地企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