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国税局推行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版 方便纳税人

29.04.2015  13:50
            自2015年1月1日起,国家税务总局在全国范围推行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版,新认定的一般纳税人和新办的小规模纳税人要在互联网连接状态下使用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版开具发票。海南省国税局积极落实《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行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版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2015年19号公告)的相关要求,推进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版相关工作。该系统着眼于税制改革的长远规划,满足增值税一体化管理要求,切实减轻基层税务机关和纳税人的负担。
   一、升级开票服务
  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版是对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税控系统、稽核系统以及税务数字证书系统等进行整合升级完善。实现纳税人经过税务数字证书安全认证、加密开具的发票数据,通过互联网实时上传税务机关,生成增值税发票电子底账,作为纳税申报、发票数据查验以及税源管理、数据分析利用的依据。
  “发票升级版”上线后,不论是一般纳税人还是小规模纳税人,不论是从事销售货物还是提供应税劳务和应税服务,不论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增值税普通发票还是开具通用机打发票,包括目前税制改革的重头戏“营改增”所即将涉及的生活服务业、金融保险业、建筑业和房地产业等,都可以使用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版实现一套税控设备加密开具,避免了原来多系统开具增值税发票的不便。
   二、升级办税服务
  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版先在新认定的一般纳税人和新办的小规模纳税人中推行,待覆盖所有增值税纳税人后,增值税纳税人办税将变得更加便捷,网上办税将驶向快车道。纳税人开具的发票通过互联网实时上传税务机关,生成增值税发票电子底账后,受票方可在网上下载发票明细,不但开票方可以网上开票、抄报税,受票方也不再需要认证,实现真正的“网络化办税”。
  根据海南省国税局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版推进工作安排:自2015年4月1日至6月30日,将一般纳税人、营改增和非商业小规模纳税人(不达增值税起征点的小规模纳税人除外)纳入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版。2015年10月31日前,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版将覆盖所有增值税纳税人,届时纳税人将享受便捷的网上开票、抄报税。
   三、升级发票查验服务
  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后,纳税人可通过网络开票实时上传全票面信息,且每张发票还带有纳税人的电子签名,使纳税人的网络化应用得到了安全保证,从而形成全国统一的发票真伪查验平台,为纳税人及时查验发票真伪提供可靠及时服务,有效净化社会经济环境,促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