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出台《外国人在天津工作管理暂行办法》

18.02.2016  17:02

  随着我国对外开放程度的提高,每年约有2万人次的外国专家来津从事专业技术和管理方面的工作或合作。根据天津市外国人引进工作的现状,以及加强管理与服务的现实需要,天津市在全国率先制定并出台了《外国人在天津工作管理暂行办法》。17日,市外专局有关负责人对该《办法》进行了解读。

  该《办法》的出台明确了外国人工作管理的基本原则,明确了外国人工作的管理部门,明确了加强外国人管理的相关内容,还明确了外国人的聘用条件。《办法》根据外国人的教育经历、任职经历、社会评价、所做贡献等标准,分别明确了在津工作的外国高层次专家、外国专业人才和外国就业人员等三类人员的具体认定条件。

  该《办法》的出台明确了外国人的聘用手续。《办法》规定,聘用单位应为其聘用的外国人办理来津工作的相关手续,主要包括外国人来华工作(就业)许可、工作签证、外国人工作证和居留证件。其中,外国高层次专家、外国专业人才和外国就业人员应分别办理天津市外国人工作证A证、B证和C证。市人力社保和外专部门在全市设立若干人才服务窗口,统一办理外国人来华工作(就业)许可和外国人工作证。

  该《办法》明确了外国人的权益和待遇。《办法》规定了外国人的合法权益,其中,重点明确了外国高层次专家可申请办理2至5年期限的外国人工作证(A证)和相同期限的居留证件,办理天津市人才“绿卡”(A卡),申报国家及本市的人才计划(项目),申请专项资助,申办永久居留资格,参加政府奖项评选等相关权益和待遇。

  该《办法》的出台明确了外国人的违规处置措施。(记者郭晓莹 实习生高艺文)

[责任编辑: 金鑫 ] [编辑: 金鑫 ]
滨海旅游区域将建社区服务中心
项目计划2020年投用     从中新天津生态城获发改委
生态城厚植投资兴业土壤
出台一系列让企业“看得见”“摸得着”“用得上”举措发改委
马克思主义指引中国成功走上康庄大道
── 二论习近平总书记纪念马克思诞辰200周年大会发改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