蓟县环保局多措并举共同推进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建设工作

01.04.2016  13:57

为进一步加快美丽天津建设,改善大气环境质量,促进能源结构调整,蓟县环保局联合相关单位多措并举,共同推进蓟县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建设工作。

一是严格监管,积极推进。严查在禁燃区内新建、改建、扩建项目使用高污染燃料;组织具有使用高污染燃料设施的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及其他生产经营者按照县政府规定的期限完成改燃、并网和拆除任务。

二是狠抓落实,强化责任。将禁燃区监管纳入大气污染防治“网格化”管理,严肃查处违反禁燃区管理规定的行为。三是依法监督,严格考核。在禁燃区内新建、改建、扩建项目擅自使用高污染燃料设施的,责令停止建设并恢复原状;对在用高污染燃料设施未按照规定期限改用清洁能源的,责令限期拆除;建立健全禁燃区建设目标考核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