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有效期延至10年
19.06.2015 12:28
本文来源: 旅游局
国务院公布了修改后的《中国公民往来台湾地区管理办法》,针对台胞来往大陆的手续进行了一系列简化。7月1日起,台湾同胞将可免签来往大陆,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的有效期也将从5年延长至10年。
中国政府网昨天全文刊发《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国公民往来台湾地区管理办法〉的决定》,修改后的《中国公民往来台湾地区管理办法》自今年7月1日起施行。新《办法》取消了原《办法》中对台湾居民来往大陆办理签注的规定。
记者了解到,目前,大陆居民赴台、台湾居民赴陆,都实行逐次签注,而根据新办法,大陆居民赴台仍需要签注,台胞来大陆则可凭有效台胞证,无需办理签注,即可经开放口岸来往大陆并在大陆停留、居留。
新《办法》中,台胞申请来大陆的手续从原先的5项简化为3项。根据现行办法,台湾居民前往大陆定居、探亲、访友、旅游、接受和处理财产、处理婚丧事宜的,须提交与申请事由相应的证明;进行经济、科技、文化、教育、体育、学术等活动的,须提交大陆相应机构、团体、个人的邀请或同意参加该项活动的证明。而7月1日起,以上两条均不再需要,但增加了一条新规定:“国家主管机关可以根据具体情况要求台湾居民提交其他申请材料”。
另据了解,新《办法》中还删去了“台湾居民来大陆后,需在大陆居留三个月以上的,应当向当地市、县公安局申请办理暂住证”。这意味着台胞在大陆居留三个月以上,以前要办暂住证,新办法实施后将不再需要。
以往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有效期均为5年,新《办法》明确规定,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有效期将延长至10年,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有效期则分为5年有效和3个月一次有效两种。
本文来源: 旅游局
19.06.2015 1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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