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为纳税人核发唯一“身份证”

16.09.2015  18:19

  自9月份起,天津市正式实施企业设立税务登记“一照一码”制度。新办企业的工商、税务等信息实行源头赋码、信息回传,一次审核,行政许可窗口核准制发“一码”营业执照,纳税人拥有一个独立身份号码。未来,纳税人信用信息可凭这唯一“身份证”号码查询管理。


  9月10日上午,在河西区行政许可审批服务中心,前来办理营业执照的纳税人很多,他们大多数是8月25日后咨询,今天正式提交申办材料的“新户”。天津盛世美佳贸易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潘宁,从区行政审批中心拿到营业执照后说:“听说以前办理营业执照需要向不同部门反复提交相同资料,现在只需向行政许可部门一次性提交,并且执照上只有一个各部门共同认同的代码,以后到税务部门办理税务事宜,不用再记其他代码了,持‘一码’执照办理纳税申报、发票领取等相关涉税事宜太方便了!


  河西区行政许可中心地税窗口负责人杨皓介绍,“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是实行“三证合一”后,为进一步简化程序、提高办税服务效率推出的最终措施。今后,申请人仅需在受理窗口一次填写申请信息,即可完成市场监管、国税、地税等多部门审批核准。针对纳税人提出的,实行“一照一码”后对纳税人识别号有什么影响?网上申报、防伪税控等用什么号码的问题,这位负责人解释说,新版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第3位至第17位是纳税人识别号,用于办理涉税业务。目前,天津报税系统尚未生成“一照一码”纳税人识别号,因而纳税人领到新版执照后,需要获得报税系统识别号和国、地税网站初始登录密码,以便登录国、地税网站办理涉税事项。原持“三证合一”或《税务登记证》纳税人,在未换发“一照一码”营业执照前可继续使用原纳税人识别号。


  推行“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有助于加快完善社会信用体系,构建统一数据共享管理平台,最终实现一码身份通用。这项改革有三个特点,一是源头赋码。按照国家规定统一编码规则,在企业注册登记时发放18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形成准入登记与赋码同步完成机制。二是规范流程。统一登记条件和程序,规范提交材料,整合申请表格,登记机关完成注册后,直接核发加载统一代码的营业执照,及时依法公开企业登记信息。三是数据共享。各级登记机关办理注册登记并赋统一代码后,将统一代码及相关登记信息,通过统一信息交换平台实时传输至税务部门数据库。四是颁发一证。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不再发放,营业执照是企业主体身份的唯一合法凭证。


  目前天津已在全市范围内实施“一照一码”登记制度,申请人提交资料后,相关职能部门进行电子信息交互,审核制发营业执照仅需15分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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