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八举措支持外贸综合服务企业
■ 针对外贸综合服务企业在企业注册、海关通关、检验检疫、出口退税、开拓国际市场、融资服务、出口信保及财政扶持等八个方面给予支持措施
■ 评定一批“天津市外贸综合服务试点企业”。申报企业只要满足为国内中小微生产企业提供物流、通关、信保、融资、收汇、退税服务中的5项
天津频道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进出口稳定增长的若干意见》、《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天津市促进外贸稳定增长十项措施的通知》和《关于印发〈中国(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主要任务和措施分解清单的通知》,促进本市外贸综合服务企业加快发展,由市商务委、市财政局、市市场委、市金融局、市国税局、天津海关、天津检验检疫局等七部门联合制定的《关于促进天津市外贸综合服务企业发展三年行动方案》正式实施。
据介绍,基于互联网平台,集成进出口贸易金融链资源,致力于为中小微企业提供一站式外贸基础服务、增值投融资、担保、保险、国内外市场推广等外贸综合服务企业近年来发展迅速。这一外贸业务新模式的发展得到了国家和地方各级政府的关注和支持。国务院近三年来先后四次在支持外贸稳增长、调结构的指导文件中专门提及“支持外贸综合服务企业发展”。天津市委、市政府也高度重视外贸综合服务企业的发展,将其作为落实京津冀协同发展、“一带一路”战略、自贸试验区建设的重要抓手。年初,将“扶持和培育外贸综合服务企业发展”列入《中国(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并由分管市长亲自抓。在日前市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天津市促进外贸稳定增长十项措施”中,明确要“加快发展外贸综合服务企业,并在通关、出口退税、融资等方面给予政策倾斜”。
为贯彻落实国家和本市各项任务要求,加快培育外贸竞争新优势,实现外贸稳定增长,市商务委、市财政局、市市场委、市金融局、市国税局、天津海关、天津检验检疫局联合制定了《关于促进天津市外贸综合服务企业发展三年行动方案》,针对外贸综合服务企业在企业注册、海关通关、检验检疫、出口退税、开拓国际市场、融资服务、出口信保及财政扶持等八个方面给予支持措施,力促本市外贸综合服务企业发展,使其充分发挥互联网+外贸服务的集聚效应,一方面坚持需求导向,在为中小外贸企业提供专业定制和综合服务过程中,不断提升自身的服务能力和水平;另一方面坚持发展目标,在助推更多企业外向发展过程中,帮助会员企业寻求更多商机,从而达到提升中小企业国际化经营能力,推动全市对外贸易转型升级。
为确保《三年行动方案》真正落在实处,市商务委还将会同财政、市场委、金融、国税、海关、检验检疫等部门组织专家评定一批“天津市外贸综合服务试点企业”。申报企业只要满足为国内中小微生产企业提供物流、通关、信保、融资、收汇、退税服务中的5项,其中通关、退税、收汇是必须提供的服务及应具有线上外贸综合服务平台等试点企业认定条件,符合相应条件的企业可向各区县商务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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