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公务员招考的“法院定制”
访谈对象: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政治部主任 兰为民
对话背景
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在2015年法院系统公务员招考工作中,着眼推动改革,立足司法需求,不断创新招考机制,率先尝试了分类集中面试的招考新模式。实践证明,这一“破冰行动”进一步提高了法院招考工作的科学化和标准化水平,统一了全市法院选人尺度,营造出良好的选人环境,进一步提升了天津法院招考工作的社会公信力,也探索出一条科学性与公正性并重、具有天津法院招考工作特色的新路子。
法周刊:据了解,今年天津法院的公务员招考人数最多,招考面试方式也与以往不同,那么,以往的方式有哪些弊端,今年的创新点又在哪里呢?
兰为民:今年天津法院系统共招考公务员196名,超过全市公务员招考总数的十分之一,是近年来招考公务员人数最多的一年。全市各基层法院都有招考职位,共设了审判辅助、执行辅助、司法警察、行政综合等四大类62个职位,考点内设12个考场,共有513名考生集中两天时间依次参加面试。往年法院系统招考面试工作都是由各区县分别组织实施的,这种招考形式缺乏符合法院实际的统一规范的操作标准和选人尺度,面试试题也不能体现审判机关的特点,面试考官组又缺少法院人员参与,这一系列问题已经不能适应司法改革的要求了。
天津高院经过多次调研和反复论证,并报经市委组织部同意,决定从完善招考工作的组织方式入手破解这一难题。这一创新模式,我用五句话来概括:破冰行动有组织保障,试题彰显法院用人需求,科学组建考官团队,考官考生双抽签和强化考务人员培训。
工作手册长达一万七千字
法周刊:为了创新招考模式,天津法院都做了哪些准备工作?
兰为民:天津高院从今年初开始,就提早下手进行集中面试的准备工作了。我们多次深入基层法院调研,寻求意见建议,又到其他单位学习取经。经过反复论证,并在市委组织部的大力支持下,出台了《分类面试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反复梳理工作流程,分析可能存在的问题,明确可行性对策建议,做出风险防控的工作预案。为了充分做好考务准备工作,营造科学、严谨、规范、细致的应试环境,我们精心制作了17000余字的《面试工作手册》,对面试的各个环节工作流程做出了周密部署,对面试过程的每个环节进行反复演练。我们还从全市各级法院抽调精干力量组成了9个考务工作组,并制定了详尽的工作职责。
考题“三个突出”显司法特色
法周刊:为了从试题上体现出与其他机关的不同之处,天津法院都做了哪些尝试?
兰为民:结合法院的工作特点和人才素质的要求,我们强调“三个突出”:一是突出对综合分析判断能力的考察,二是突出对群众工作能力的考察,三是突出对法律素养的考察。由组织部门委托有关机构,根据审判机关的用人特点来命制试题,根据法院对工作人员的特殊需要适当调整评分标准。通过答题,使那些具有公平公正的法律意识和良好的法律逻辑思维方法、对各类证据的综合分析能力和对是非曲直的判断能力强、善于与人沟通的考生能够脱颖而出。
法周刊:天津法院组建了什么样的考官团队,来彰显面试工作的法院特色?
兰为民:我们积极配合市委组织部,按照“以专业人才选专业人才”的指导思想,科学设置了考官组结构,对考官人选精挑细选,严格把关,让那些忠诚可靠、尽职尽责、严谨细致、慧眼识才的干部担任考官。根据招考职位要求,在考点内设12个考官组,每组考官组由7名考官组成,包括1名主考官、2名市派考官和4名法院系统市派考官。主考官由全市法院系统局级领导干部担任,市派考官由市委组织部从区县委组织部选派经验丰富的考官担任,法院系统市派考官由市高院选派各级法院审判业务部门和政治部门处级领导干部担任。
抽签等杜绝人情分
法周刊:天津法院采取了哪些措施从程序上杜绝面试评分不公的可能性呢?
兰为民:开考前夕,我们通过抽签来决定考官、考生所在考场和应试的顺序。考官也是全部异地交流,这样能够有效避免同一区县的考官面试报考本区县的考生。
首先,将考官和考生按其所在和所报的区县平均分为上、下两个半区,保证同一区县的考官和考生分属不同的半区,再组织考官和考生在各自的半区内分别抽签决定面试考场和顺序。其次,按照每个考官组1∶2∶1∶3的比例,组织主考官、市派考官、高院考官和中院、基层院考官分别进行抽签决定各自所在的考场,确保每一个考场的考官组成比例既符合市委组织部要求,又凸显法院工作的特点和公平公正原则。同时组织考生抽签决定同一考场内不同职位的面试顺序和同一职位考生的面试顺序。
法周刊:考官的实战经验和评判技能很重要,天津法院用什么样的方式来提升他们的工作能力和水平?
兰为民:我们非常注重考前的专项培训,保证考务人员都能够熟悉工作流程,熟知自身职责,熟练完成任务。另外还通过专题研讨、面试模拟、现场演练等多种形式切实提升考官们的实战经验和评判技能。实践表明,由于全体考务人员高度负责,紧密配合,尽职尽责,保证了面试工作能够安全、有序地进行,整个过程没有出现任何纰漏。考官们都能自觉地从加强全市法院审判工作和队伍建设的需要出发,凭借自己多年的法院工作经验和领导经历,以较为成熟的眼光慧眼识才,当好伯乐,把法院需要的各方面人才选进门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