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公告
天津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公告
(2015年7月16日)
天津市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主任会议决定,天津市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15年7月23日(星期四)至7月24日(星期五)上午举行。现将公民旁听本次会议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民旁听会议议题安排
7月23日(星期四)上午9时全体会议
传达学习贯彻市委十届七次全会精神
听取市人大法制委关于《天津市学校安全条例(草案)》修改情况的汇报
听取市人大法制委关于《天津市客运公共交通管理条例(草案)》修改情况的汇报
听取市政府关于提请审议《天津市水污染防治条例(草案)》议案的说明
听取市政府关于提请审议《天津市湿地保护条例(草案)》议案的说明
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天津市2014年市级决算草案及今年以来全市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审查和批准2014年市级决算
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天津市2014年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7月24日(星期五)上午9时全体会议
听取市人大有关专门委员会关于法规草案的审议意见和分组审议情况的汇报
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今年以来我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听取和审议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推进司法公开,提高司法公信工作情况的报告
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反贪污贿赂工作情况的报告
听取和审议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实施情况的报告
汇报关于列席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有关情况(书面)
表决地方性法规
二、公民申请旁听会议的方式
根据《公民旁听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会议办法》,每个会议单元(半天)安排15名公民旁听。公民欲旁听会议者,可直接给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秘书处打电话申请报名。报名电话:83606427、83606429(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2时30分至6时)。
被确认旁听会议的公民,请按照旁听会议议题的时间,分别于上午8时30分、下午2时前到市人大常委会旁听公民接待室(天津市和平区解放北路201号),登记核对,凭本人身份证(户口不在本市的,须同时携带居住证)领取旁听证,旁听会议。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