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公告
(2016年3月23日)
天津北方网讯: 天津市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主任会议决定,天津市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2016年3月30日(星期三)举行。现将公民旁听本次会议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民旁听会议议题安排
3月30日上午9时 全体会议
传达学习贯彻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和市委常委扩大会议精神
审议《天津市沿海边防治安管理条例(草案)》(三次审议稿)
审议《天津市学前教育条例(草案)》(二次审议稿)
审议《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部分地方性法规的决定(草案)》
审议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天津市安全生产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
审议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天津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
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对城市路灯照明设施建设与管理工作审议意见的报告(书面)
审议市人民检察院对市人大常委会审议关于反贪污贿赂工作情况报告所提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书面)
审议市人民政府对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和我市实施办法实施情况所提意见建议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书面)
审议市人民政府对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和《天津市产品质量监督条例》实施情况所提意见建议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书面)
汇报关于列席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有关情况(书面)
表决地方性法规
二、公民申请旁听会议的方式
根据《公民旁听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会议办法》,每个会议单元(半天)安排15名公民旁听。公民欲旁听会议者,可直接给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综合处打电话申请报名。报名电话:83606427、83606429(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2时30分至6时)。
被确认旁听会议的公民,请按照旁听会议议题的时间,于当日上午8时30分前到市人大常委会旁听公民接待室(天津市和平区解放北路201号),登记核对,凭本人身份证(户口不在本市的,须同时携带居住证)领取旁听证,旁听会议。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