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 关于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30.01.2018  09:17

  天津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肖怀远主任所作的《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过去五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18年工作建议,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市人大常委会要在市委的领导下,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行动指南,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天津工作“三个着力”重要要求,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进一步强化“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各项决策部署,紧紧围绕“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在天津的实施,严格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与党委同心,与大局同步,与人民同声,着力推动人大工作与时俱进、完善发展,成为全面担负起宪法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的工作机关,成为同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的代表机关,忠诚担当、锐意进取,为建设创新发展、开放包容、生态宜居、民主法治、文明幸福的现代化天津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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