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人民政府令

14.04.2018  08:04

   天津市人民政府令

  第2号

  《天津市绿色建筑管理规定》已于2018年2月23日经市人民政府第3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8年5月1日起施行。

  天津市市长 张国清

  2018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