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天津市粮食安全区县长责任制考核办法的通知

07.06.2016  22:15

 

  各区、县人民政府,有关委、局,有关单位: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天津市粮食安全区县长责任制考核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照此执行。   附件:天津市粮食安全区县长责任制考核办法     2016年5月3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