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依法促进体育产业发展研讨会召开
近日,天津市法学会体育法学分会在天津体育学院举行了2015年的专题学术年会——天津市依法促进体育产业发展研讨会。天津市法学会专职副会长魏康利和体育法学分会名誉会长、天津体育学院党委书记王欢出席会议并讲话,天津市体育局有关部门的领导和来自管理部门、高等院校及律师界的分会常务理事、理事和会员30余人参加了会议。
天津体育学院王欢书记首先致辞,阐述了依法促进体育产业发展的重要现实意义,并表示学校作为分会依托单位将义不容辞地支持分会开展好体育法学研究工作。天津市法学会魏康利副会长在讲话中对分会成立以来的工作成效和年会的研讨主题予以充分肯定,对体育学院的支持和会员的参与表示感谢,并就贯彻党的十八届五中和天津市委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增强分会和研究活动的吸引力、把握好当前社团发展的利好时机加强分会建设和发挥作为等提出了要求和希望。分会会长于善旭教授就一年来分会开展的主要工作和今后工作的思路做了汇报,并传达了中国体育法学研究会2015年年会概况和中国法学会张文显副会长到会讲话的主要精神。
会议围绕研讨主题进行了三个专题报告。分会常务理事、天津市体育局经济处处长雷静解读了市政府下发的《关于加快发展体育产业促进体育消费的实施意见》和市发改委下发的《天津市体育产业发展规划(2015—2025年)》的内容要点和法治需求。分会常务理事兼秘书长、天津市律师协会体育产业法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天津体院体育法学研究所副教授闫成栋结合发展体育产业的政策背景、天津机遇和立法现状,对完善天津市体育市场法规规章的有关问题进行了探讨。分会理事、天津市律师协会体育产业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北京盈科(天津)律师事务所律师朱晓丽结合有关案例论述了为体育产业发展进行法律服务的必要性,介绍了律师能够为体育产业发展所提供的法律服务。
其后,与会人员针对专题报告和会议主题,进行了热烈的讨论和交流。大家普遍感到,体育产业正处于加快推进的有利时机,天津的城市定位为体育产业发展提供了先天优势。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本质是法治经济,唯有在更加优化的国家和地方法治环境中,才会有天津体育产业的规范运行和健康发展。天津体育产业的发展需要来自各个层面的法律服务,体育法学研究将大有可为。此次研讨会议,为推进我市体育产业发展与法学研究和法律服务的结合开启了一个良好的开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