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正式启用

16.11.2015  18:30
  11月16日上午,市司法局召开新闻发布会,向媒体发布全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情况,同时宣布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正式启用。人民日报、法制日报、天津日报、今晚报、天津电视台等14家新闻媒体参加了发布会。

  市司法局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和有关部门的支持下,提出了加快推进覆盖城乡居民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计划从2015年开始,利用三年时间建设完成。主要任务是建设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信息平台和动态管理平台。实体平台建设包括建设市、区县、街乡镇三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和村(居)公共法律服务站。各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区分功能和定位,按需派驻律师、公证、法律援助、司法鉴定等专业服务力量,向城乡居民免费提供“窗口化”服务。村(居)公共法律服务站配置以律师为主体的服务力量,通过定点、流动等服务模式,实现“一村(居)一法律顾问”。信息平台包括语音热线、网络在线、微信服务,建成后可以使全市居民享受到7×24小时的全天候、无缝隙法律咨询服务。动态管理平台主要是为法律服务人员提供法律、法规、案例分析相关信息的智库,实现对法律服务事项的管理、评价和对法律服务人员的考核。目前,全市各级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已经全部建设完成,信息平台和动态管理平台正在筹备过程中。年底前,各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将全面挂牌启用,村(居)法律顾问实现全覆盖。

  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位于南开区复康路45号,自11月16日起正式启用。中心办公面积240平米,设有律师咨询服务、法律援助服务、公证咨询服务、司法鉴定咨询服务4个窗口,聘请了专业法律服务人员值班,每周工作日的上午9:00至下午16:30面向市民免费提供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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