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公安局法制总队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成效显著

20.01.2016  08:59

                           

天津市公安局法制总队以“法治公安”为目标,以建设完善的执法制度、有效的监督体系为抓手,积极探索深化执法经验,大力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取得了显著成效。   

一、完善执法制度,规范基层执法行为。一是全面谋划统筹,明确执法规范化建设目标方向任务。制定《天津市公安局深入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2015—2017年实施规划》和《天津市公安局2015年执法规范化重点项目建设实施方案》,明确把执法规范化建设作为一项全局性、基础性、长远性的重大战略任务。提出3年的工作任务,即:2015年以筑牢基础为主线,制定执法制度规范,建立健全科学完备的执法制度体系;2016年以巩固提高为主线,查找、总结执法制度体系建设、信息化手段应用、执法主体建设在执法实践中遇到的新问题、新情况,及时研究改进对策,初步形成配套完善、具有天津公安特点的执法管理体系;2017年以创新发展为主线,主动适应新形势、新变化,提升执法规范化建设的开拓创新能力,积极探索具有前瞻性、基础性的新措施,推动执法规范化建设纵深发展。二是优化顶层设计,细化执法规范标准。制定印发《天津市公安局执法记录仪使用和管理规定》、《天津市公安局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暂行规定》、《天津市公安局关于进一步规范电信诈骗信用卡诈骗案件受案管辖有关问题的通知》等执法规范性文件,指导规范民警正确合法使用执法记录仪、依法办案、及时有效固定证据,更好地维护当事人和民警合法权益。2015年底,启动修订《天津市公安局执法手册》工作,围绕110接处警、受案立案撤案、人身安全检查、信息采集、现场勘验检查等执法环节,完善执法流程,细化操作规范标准,实现执法行为标准化。三是明确执法责任,科学设置执法绩效考核指标。坚持“客观公正、简便易行、明责减负、注重实效、鼓励创新、惩罚虚假”考评原则,  建立健全全方位、系统性的考核体系。确定执法办案质量、执法信息化建设应用、执法办案场所使用管理等42个考核子项。坚持日常考核为主要形态,以发现和解决执法突出问题引导考评实施,考核结果既包括执法案卷的日常质量评查结果,也包括执法办案场所使用管理等专项检查结果,还包括网上执法办案平台的实时监督结果。每月向各分局通报当月考核情况,充分发挥了执法考核的引导作用。

二、严密执法流程,监管基层执法行为。一是加强信息化支撑,实现对执法活动全流程监管。推进执法信息综合应用和管理平台建设应用,不断优化执法办案、监督考评、社会评价、涉案财物管理等子系统,实现了执法工作由“事后监督”向“事前、事中、实时、动态监督”的转变。二是推进“阳光”执法,以公开透明促进执法公正。梳理汇总《天津市公安局8+X权责目录》和《天津市公安局8+X权责梳理表》,确定行政职权包含“治安管理”、“交通管理”、“消防管理”、“轨道交通治安管理”等44大类,其中行政处罚561项,全面向社会公示,以公开促公正。梳理完成全局124条行政执法主体信息、827条执法职权信息、74部公安行政处罚依据、46套法律文书模板、24个行政执法监督时限节点、21090条执法人员信息等基础数据与市行政执法监督平台数据对接工作,并接受市政府的网上监督,实现了“阳光”执法。三是狠抓“四个一律”,规范执法办案场所设置管理使用。制定印发《天津市公安局执法办案区标识牌及公示内容设置标准》、《天津市公安局办案区使用管理规定》等工作规范,完善执法办案场所设置管理使用制度。通过网上实时监督、实地明察暗访等方式,不间断地开展对执法办案场所使用情况的即时检查,对发现使用不规范、执法行为不严谨、制度不落实等问题及时下发督办通知。制定《天津市公安局人民警察违反办案区“四个一律”规定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在全国率先实现了事后追责的制度架构,加大对违反规范使用办案区“四个一律”行为的查处力度,有力地促进了全体办案民警规范安全执法的习惯养成。四是坚持问题导向,重点开展专项执法监督。严格落实“一月一考评”执法监督制度,并针对不同时期的执法重点,开展各类专项执法监督检查。针对我市公安机关存在的有案不受、有案不查问题,开展如实受案警情核查工作,抽取22个分局,共计210起行政案件、208起刑事案件进行核查。同时深入17个分局共51个基层所队核查警情及案件办理情况。为规范涉案财物管理,组成4个专项检查组深入18个属地分局的36个派出所,开展涉案财物管理及随身财物保管专项检查。针对执法公开、刑事案件不捕不诉存在的问题及治安案件超期未结情况,开展了治安案件超期未结情况专项检查、执法公开专项检查、不捕不诉专项检查。进一步提升了基层民警的执法办案水平,强化了基层民警依法办案意识。

三、丰富执法经验,提高基层执法质量。一是深化专职法制员制度。在市内六区公安分局大力推行专职法制员制度,遴选34名优秀民警派驻到警情多、任务重的派出所担任法制员。通过法制员审核把关,发现不如实立案、案件降格处理、法律文书制作不规范等执法问题,以及违反网上办案规定问题、不规范使用办案区问题,都及时予以纠正,监督整改率98%以上。发现化解遗留信访51件,所在单位新增信访案件化解率达到90%以上,新增行政复议案件办结率80%。二是引导法制业务培训贴紧实战。连续举办全局法制系统业务培训班。组织全局分管法制工作局(处)长、法制办主任、法制干部共216名参加集中培训,切实提升举证质证、应诉抗辩能力,达到了预期效果。组织法制大讲堂,邀请公安部专家讲授行政诉讼法修改的主要内容,确保全局民警准确把握新《行政诉讼法》,熟练掌握执法流程、执法依据,从源头上减少公安行政诉讼案件的发生。开展模拟法庭,甄选了公安执法中的2起真实典型的行政诉讼案件,邀请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庭审判人员,分别进行一审、二审模拟庭审,提升了法制培训的实战性。三是着力解决基层执法难题。积极回应基层公安机关对提升执法工作水平的期待,组织开展“京津沪渝法治论坛”、“安全生产与法律实施”、“服务基层执法与加强法制建设”等一系列主题调研征文活动,围绕如何建设法治公安、深化执法规范化建设需要,如何加强和改进公安执法工作、建立科学的执法工作体制机制等问题进行研究探讨,形成了一批调研成果,直接指导了基层执法实践,有效破解了基层执法难题,促进了基层法制建设的不断深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