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农委不断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23.02.2017 21:37
本文来源: 法制办
为深入贯彻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进一步加强法治政府建设,2016年,天津市农委不断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在推进依法行政方面取得重要进展,促进了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天津市农委始终把科学决策、民主监督作为议事决策的重要准则,坚持重要决策事项做到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从源头上杜绝腐败现象的发生。建立了“三重一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对审查范围、内容、程序进行了全面规范,把合法性审查作为行政决策的前置条件,对提交委领导班子会议决策的议题应审必审,增强合法性审查的刚性和执行力。严格依法审查,对各局办、各处室提交的决策草案依法依规,对决策主体的合法性、决策权限的合法性、决策程序的合法性及决策内容的合法性严格审查,构筑防范制度违法的“防火墙”。 2016年,共对31件“三重一大”事项及6件对外合作协议进行了合法性审查,提出了具体法律意见,对市农委权责清单中的部分职权调整事项进行了合法性审查,确保了农业重大决策事项合法合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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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02.2017 21: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