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农委办理行政复议案件过五关

15.07.2016  15:40

                                 

为进一步加强行政复议工作,发挥行政复议在解决行政争议、维护社会稳定中的重要作用,天津市农委积极创新行政复议案件办理方法路径,不断规范办理程序,切实提升办案质量取得良好效果。

一是过申请材料关。对复议申请人所提交的复议申请书等进行严格把关,审查是否有明确的申请人和符合规定的被申请人、申请人和具体行政行为是否有利害关系,审查是否有具体的行政复议请求和理由、是否在法定申请期限内提出申请等内容,并对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复议申请人耐心讲解相关行政复议知识。二是过争议现场关。对涉及争议较大的案件,及时组织开展调查取证,树立公开、公平、公正形象。三是过专家会议关。在办理情况复杂,事项重大、涉及人多的行政复议案件时,由法制部门和法律顾问对案件进行会商、把关,使案件审理更加规范有效。四是过疑难问题关。针对办案过程中出现的疑难行政复议案件,积极向相关行业的业务专家进行咨询,从而有效地推动了疑难案件办理的准确性、科学性、合法性,提高了行政复议办理的整体质量。五是过法定程序关。在办案过程中始终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严格依法按程序办理各类案件,实行“阳光操作”,公开办理,公正处理,力求将每一起案子办成经得取历史检验的“铁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