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农委安排部署2015年法制重点工作

12.03.2015  10:16
日前,天津市农委对2015年法制工作做出安排部署。一是提高涉农立法质量。积极推动《天津市湿地保护管理条例》立法,争取年内出台。推动《天津市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管理规定》政府规章制定。完成《天津市实施<农业推广法>办法(修订)》、《天津市农业机械条例(修订)》《天津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条例》和《天津农村可再生能源管理办法》等项目立法调研。二是加强法制监督。继续组织开展“全市农业系统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活动”,组织对有农业的区县开展农业行政处罚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继续抓好推进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推行农业行政处罚权力清单制度。三是推动考核工作。制定《天津市农委2015年关于开展依法行政考核工作的实施意见》,对市政府下达的考核项目逐项进行分解,以考核促落实,以考核促规范。四是完善复议机制。积极受理行政复议案件,办理行政复议案件,注重运用调解、和解方式解决纠纷,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五是严格审核备案。把好规范性文件起草、审核、发布、备案“四关”通道,确保规范性文件合法合规,做到有件必备,按时报备。六是搞好执法培训。举办农业执法业务骨干专题培训班,重点对年度执法办案数量多、能力强的执法业务骨干进行专题培训。七是推进平台建设。加强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和信息共享,做好与市行政执法监督平台的对接工作,实现对行政执法行为和行政执法人员的全过程监督,提高执法效率和规范化水平。八是建立法律顾问制度。组织聘请有关律师事务所作为我委常年法律顾问,提供相关法律咨询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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