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明年1月24日召开
天津频道 24日,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二十三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肖怀远主持会议并讲话。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散襄军、崔津渡、苟利军、李泉山、张俊滨和秘书长杨福刚出席。副市长阎庆民,市高级人民法院院长高憬宏,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于世平,市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市人大常委会各工作部门、市政府有关部门和各区县人大常委会负责同志,部分市人大代表列席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了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城市工作会议和市委常委扩大会议精神。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对更好适应、把握和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推进结构性改革作出了全面部署,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确定了新时期城市工作的指导思想、总体思路和主要任务。市委代理书记黄兴国就全市学习贯彻会议精神,精心谋划好明年各项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我们要深化思想认识,制定贯彻措施,把中央和市委决策部署落实到人大工作方方面面。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市政府关于提请审议的人事任免议案,决定任命李树起为天津市副市长,决定免去王宏江的天津市副市长职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和市高级人民法院提请审议的人事任免议案。
人事事项通过后,李树起等被任命人员作了履职发言,表示要忠于和遵守宪法,履行法定职责,恪尽职守、克己奉公、廉洁自律,自觉接受监督,不辜负党和人民重托。
会议分别审议并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罢免个别市人大代表职务的审查报告,关于市十六届人大代表出缺情况的报告和对补选代表的资格审查报告。
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关于《天津市水污染防治条例(草案)》修改情况的报告。会议认为,制定这个条例关系经济社会发展和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经过广泛征求、充分吸纳人大代表和社会各方面的意见,条例草案趋于成熟,决定提请市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审议。
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国(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条例》,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常委会组成人员指出,条例主动对接国家战略,体现天津特色,有利于构建开放型经济体制,加快自贸试验区建设,更好地发挥先行先试作用。
会议表决通过了《天津市实施宪法宣誓制度办法》,决定自2016年1月1日起施行。常委会组成人员指出,要推动实施这个办法,激励和教育国家工作人员忠于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依法履行职责。
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召开天津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的决定。根据这一决定,市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将于2016年1月24日召开。
肖怀远在讲话时指出,市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是在天津改革发展关键时期召开的重要会议,是全市人民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这次大会将审查批准“十三五”规划纲要,确定天津未来五年的发展蓝图。我们要认真学习贯彻中央和市委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充分认识“十二五”时期发展成就,准确把握“十三五”发展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要精心组织,周密安排,扎实做好各项筹备工作,确保大会圆满成功。要切实增强使命感责任感,认真履行各项职责,完成好大会的各项任务,为“十三五”开好局起好步提供有力保障。(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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