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对市十六届人大六次会议第0064号建议的答复

02.11.2017  00:46

冯喜增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为老年人看病医生专科技术人才培养的建议”的建议,经研究答复如下:   
          建议对缓解老年患者看病就医难问题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近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2号),制定实施《天津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办法》,采取多种举措保障老年人的基本医疗需要。市卫生计生委开展了为期三年的进一步改善医疗服务行动,通过加强医院社工和志愿者队伍专业化建设,为老幼残孕患者提供引路导诊、心理疏导、健康指导等服务,不断强化医务人员服务和关爱老年患者意识。
        国家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未制定出台老年病医院基本标准,但在《医疗机构诊疗科目名录》的“内科”下设置了“老年病专业”。我市按照国家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既有政策要求,结合我市老年患者具体需求,建立了天津市民政局老年病医院等具备老年病诊疗特色的专门医院,在医科大学总医院、市第一中心医院等8个三级医疗机构内设置了老年病科,并通过加强医养结合机构建设,逐步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进一步满足老年人的就医需求。
          我市卫生专业技术初、中级资格,通过参加全国统一的执业医师资格考试、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及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取得;卫生专业技术高级资格通过评审取得。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设置老年病科专业、护理专业等,从事老年病诊疗工作的医务人员可参加相关专业的高级资格评审。

 


2017年5月5日       

 

(联系单位及电话:天津市卫生计生委,022-233377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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