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市制定天津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实施方案

08.04.2016  19:04
  为进一步挖掘和彰显城市历史文化特色,提升全社会文化遗产保护意识,促进城市历史文化资源的挖掘与保护,市规划局会同市国土房管局、市文物局制定了《天津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实施方案》。《实施方案》坚持整体保护与有机更新,注重历史文化资源的挖掘和保护利用的结合,提出我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的重点规划工作,主要包括:天津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京杭大运河天津段保护与利用规划、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管理、天津市工业遗产保护与利用、天津市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保护规划、保护性建筑管理等九项任务。同时,《实施方案》提出了四项保障措施,包括:进一步完善名城保护规划管理制度、健全保护规划管理机制、创新保护利用模式和加强公众参与,确保我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工作落实到位、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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