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天津市委追授王武强同志天津市优秀共产党员称号

06.11.2017  12:14

  近日,天津日报刊发市委决定:根据王武强同志生前一贯表现,追授王武强同志“天津市优秀共产党员”称号。

  王武强同志生前任蓟州区出头岭镇司法所所长,2017年1月21日因突发心肌梗塞经抢救无效不幸逝世,年仅44岁。二十多年来他一直扎根基层,坚守在司法行政第一线,始终坚持迎难而上,耐心细致、公平公正做好调解工作,成功调处各类矛盾纠纷300余件,及时有效将问题解决在基层。他始终心系群众冷暖,关心关爱弱势群体,几乎把全部工资用于帮助孤寡老人、资助贫困儿童,深受人民群众的敬重。他始终坚守法治信仰,忠诚司法事业,编发《社区矫正》《成才与法》等法制教材和刊物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在任期间,出头岭镇社区服刑人员、安置帮扶对象重新犯罪率为零,青少年犯罪率处于全区较低水平。他始终不忘初心、坚守本心,面对数次升迁调动机会,毅然选择留在基层为群众服务。王武强同志先后获得“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全国法制宣传教育先进个人”“全国法律援助工作先进个人”“全国模范司法所长”和“天津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先进工作者”称号。

  王武强同志作为一名基层司法干部,以其生命之烛光,燃放的是司法为民的大精神。市委号召,全市广大党员、干部向王武强同志学习,学习他理想信念坚定、对党绝对忠诚的政治品格,把为党和人民事业不懈奋斗作为毕生追求;学习他恪尽职守、埋头苦干的敬业精神,敢担当、敢负责、敢作为,努力创造一流业绩;学习他扎根基层、深入群众的工作作风,倾尽全力为群众解难题、办实事、谋福祉;学习他淡泊名利、无私奉献的思想境界,不慕浮华、不谋私利,用模范行动彰显共产党员的人格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