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文明单位创建工作规划(2021-2023)
为进一步巩固和扩大市妇联精神文明建设成果,不断提高文明创建工作水平,促进市妇联机关及直属单位精神文明、物质文明和政治文明协调发展,根据天津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相关工作要求,结合我会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以及中央、市委关于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决策部署,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以服务中心工作、促进业务发展、为妇女群众提供更优质服务、积极塑造新时代妇联干部形象为创建导向,深入推进新一轮文明单位创建工作,不断提高党员干部的思想觉悟、道德水准、文明素养、法制观念,为促进全市妇女和儿童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保障,为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大都市提供巾帼力量。
二、创建目标
通过天津市文明单位创建活动的开展,使机关及直属单位党员干部职工精神文明建设意识进一步强化,服务意识进一步增强,机关作风进一步转变,工作形象进一步优化,做到思想建设好、服务质量优、队伍素质高、工作业务强、工作成效实、环境卫生美。
三、创建任务
(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1.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二十大精神,引导干部职工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2.持续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天津工作“三个着力”重要要求和对群团改革和妇女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学习贯彻市第十二次党代会、市委市政府重要会议精神,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激发干部职工的工作热情和进取精神,凝聚起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大都市的磅礴力量。
3.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宣传思想工作的重要思想,认真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意识形态阵地建设和管理,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广泛开展“巾帼心向党 喜迎二十大”群众性主题宣传教育活动,推动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断向基层一线延伸、向党员群众延伸,在广大妇女中进一步唱响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的时代主旋律。
(二)深化理想信念教育
4.深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宣传教育,加强“四史”学习,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突出学党史、悟思想、办实事、开新局,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学史明理、学史增信、学史崇德、学史力行。弘扬以伟大建党精神为源头的中国共产党人精神谱系,引导党员干部职工投身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大都市的生动实践。
5.认真贯彻落实《新时代爱国主义教育实施纲要》和天津市实施方案,扎实开展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加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深化国情和形势政策教育、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大力弘扬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家庭、家教、家风建设重要指示,引导党员干部在家庭生活中涵养爱党爱国、报党报国的浓厚氛围。
6.广泛运用“学习强国”学习平台、妇联官网及新媒体矩阵及宣传橱窗等阵地开展宣传教育,用好“学习大讲堂”和“干部大讲堂”,组织领导干部、专家学者或先进人物开展专题授课和宣讲活动。推进青年理论学习小组建设。
(三)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7.广泛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学习宣传和教育实践活动。坚持贯穿结合融入、落细落小落实,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求融入单位规章制度、融入干部职工生产生活。
8.注重榜样引领,开展道德模范、时代楷模、劳动模范、自强模范、最美奋斗者、大国工匠、身边好人和文明家庭等先进典型选树和学习宣传活动,营造崇德向善、干事创业浓厚氛围。
(四)持续强化党组织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
9.深入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等党内法规,围绕提升组织力、强化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通过抓学习、抓业务、抓履职、抓制度、抓作风等,坚强一线战斗堡垒,不断提升基层党组织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水平。推动党建和业务工作深度融合,激发基层党组织活力,充分发挥文明单位创建中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建立健全“党建+文明创建”机制,形成以党建带创建、以创建促党建的良好局面。
10.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持续改进机关作风,组织机关党员干部下沉社区入列轮值,引导党员积极服务基层治理。落实《市妇联关于开展讲担当促作为抓落实、持续深入治理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不担当不作为问题专项行动工作方案(2021-2023年)》,大力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坚持以案为鉴、以案促改、以案促治,实现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加大违纪违法行为查处力度,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锲而不舍查究“四风”问题。
(五)积极参与全域文明城市创建
11.高标准落实《天津市全域创建文明城市三年行动计划》,加强对《天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等精神文明领域法律法规的宣传贯彻,完成好市文明委、市文明办安排部署的重点工作任务。落实市级机关“千个支部联基层,千名书记当先锋”实践活动要求,开展基层党建联系点工作,机关各部室、社服中心和基金会,分别积极参与、支持配合属地文明城区创建。
(六)不断强化党员干部职工思想道德建设
12.认真贯彻落实《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和天津实施方案,开展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教育,在机关积极开展“最美公务员”“点赞最美女性”“最美家庭”等评选和创建活动,引导党员干部职工在社会上做一个好公民、在工作中做一个好建设者、在家庭里做一个好成员。加强职业道德建设,推动践行以爱岗敬业、诚实守信、办事公道、热情服务、奉献社会为主要内容的职业道德。
13.开展移风易俗行动,破除陈规陋习、弘扬时代新风。以文明交通、文明餐桌、文明旅游、文明上网、文明观赛(观演)、文明祭扫等为重点,普及文明礼仪规范,引导干部职工培养文明行为习惯。弘扬劳动精神、奋斗精神、奉献精神、创造精神、勤俭节约精神,加强劳动创造幸福主题宣传教育,做好节粮减损、“光盘行动”、节水“光瓶”、“反对浪费、崇尚节约”等文明行动宣传阐释。做好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宣传阐释,确保单位内及单位职工无燃放烟花爆竹行为。
(七)加强机关文化建设
14.落实《市妇联加强机关文化建设实施方案》,大力弘扬“有志气、有魄力、有才智、有创新”的新时代天津妇联精神,打造“红色文化”“温暖文化”“凝聚文化”三大板块,助力提升机关整体向心力、凝聚力、战斗力,做到内强干部素质、外塑妇联形象,促进全会各项工作提质增效,为全市妇女儿童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文化支撑。
15.坚持开展岗位培训和职工教育,积极推荐和支持干部职工参加各级各类培训,加强学习型机关建设,定期开展交流分享、竞赛活动等,提升干部职工素质。
16.结合传统节日、重要纪念日、重大节庆活动等,开展丰富的集体文化活动,通过参观学访、主题团建、体育竞赛及其他便于集体参与的形式,切实将机关文化建设融入党员干部日常工作和生活中。用好机关“党员活动室”“职工书屋”和“运动器材室”,积极开展“全民阅读”、“全民健身”活动。
17.加强科普知识学习宣传,落实“八五”普法规划要求,开展妇女法治宣传教育。强化制度建设,领导班子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干部职工依法行政,依法办事。
18.常态化开展志愿服务活动,机关建立1支志愿服务队伍,各部门(单位)可自愿建立志愿服务队伍,全体在职党员干部注册为志愿者,并积极参与社会公益活动。支持和引导党员干部积极参与乡村振兴、疫情防控、社区共建共治、军民共建、重大赛会服务等重点工作。支持服务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建设,组织参与实践中心的文明实践活动。
19.建立党员干部思想动态分析报告制度,强化感情激励,从政治、工作、生活等多方面关心干部,不断增强机关整体凝聚力,为完成全会中心工作提供坚强思想保障。建立市妇联干部家访制度,进一步加强对干部的全面了解和日常监督管理。支持机关工会、共青团和妇联积极开展工作,在工作、学习、生活等方面对干部职工给予人文关怀,关注干部职工身体健康和心理健康,帮助解决实际问题。
(八)积极建设优美环境
20.倡导绿色理念,加强生态文明教育,开展绿色生活创建行动,大力倡导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的生活和工作方式。实行垃圾分类投放收集。扎实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办公环境干净整洁,落实“门前五包”环境整治任务。
四、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要进一步深刻认识创建市级文明单位的重要意义,将创建工作作为凝聚人心、提高素质、促进工作、塑造形象的重要抓手。要坚持把创建工作与妇联中心工作结合起来,不断开创精神文明建设新局面。
(二)周密安排,落实责任。文明单位创建工作由市妇联精神文明建设领导小组牵头,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具体推动。各责任部门(单位)对照《测评体系》细化落实举措,确保创建任务逐一完成、项项达标。各责任部门(单位)要加强沟通联系,牢固树立“一盘棋”的思想,推动创建工作有效衔接,推动各任务指标落地落实。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部门(单位)要自觉加强对文明创建工作的主题宣传教育,不断扩大创建工作的影响力和感染力,提升知晓率和参与率。组织本部门(单位)党员干部职工为创建工作建言献策,不断提高文明单位创建科学性、实效性。
中共天津市妇女联合会机关委员会
2021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