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批天津市“新型企业家培养工程”入选人选公示

26.11.2016  00:01

  根据《天津市“新型企业家培养工程”实施意见》(津人才〔2012〕9号)的规定,经各区科委审查推荐,市科委委托第三方评估机构组织专家评审,共产生154名天津市“新型企业家培养工程”入选人选。现予公示,时间为2016年11月25日至2016年12月2日(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于2016年12月2日之前,将署名意见反馈到市科委。

  

  附件:第五批天津市“新型企业家培养工程”入选人选建议名单

  

  

  天津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2016年11月25日

  (联系人:市科委政策法规处  董怡;

  联系电话:58832856)

  

  • 附件第五批“天津市新型企业家培养工程”入选人选建议名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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