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15天津市旅游商品大赛总体方案的通知

06.05.2015  11:45

各有关单位:

    《2015天津市旅游商品大赛总体方案》已经天津市旅游局 天津市教育委员会、天津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天津市文化广播影视局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照此执行。

 

2015天津市旅游商品大赛总体方案

      一、指导思想

    本次大赛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突出地域性、实用性、时尚性、纪念性、市场性、环保性的指导思想,深入挖掘津味文化、民间艺术和特色食品,丰富天津旅游商品市场,培育天津旅游必购商品品牌。设计类作品要按照市场需求和导向进行设计,引导创新意识、创意思维和创造能力,用旅游商品讲述天津故事,提升天津旅游的知名度和美誉度,促进天津旅游业又好又快发展。

    二、大赛主题

    天天乐道   津津有味

    三、主办单位

    天津市旅游局

    天津市教育委员会

    天津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

    天津市文化广播影视局

    四、承办单位

    天津商业大学

    天津市企业联合会(企业家协会)

    天津市中亚博达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五、支持协作单位

    天津市民间文艺家协会

    中国旅游协会旅游商品与装备分会

    六、组织机构

    (一)天津市旅游商品大赛组委会

    主   任:阳世昊   市旅游局局长

    副主任:史恩惠   市旅游局副巡视员

    戈金亭   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副局级督学

    贾 泓  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副主任

    徐恒秋   市文化广播影视局副局长

    成   员:市旅游局活动促进处、市工信委市场处、市教委办公室、市文广局文化产业处、工业旅游促进中心、天津商业大学设计学院、天津市中亚博达文化发展有限公司、本市各区县旅游部门负责人

    大赛组委会各成员单位的职责是:

    1.市旅游局负责制定旅游商品大赛总体工作方案并推动实施;统筹协调旅游商品参赛作品的征集、登记、评审、颁奖等组织实施工作;制定会展展览方案;制定旅游商品大赛的评审工作方案并推动实施;负责组织大赛宣传报道工作;负责大赛的后勤保障、安全保障和综合协调等工作。

    2.市教委负责动员本市普通高校进行天津旅游商品设计类作品的参赛参展工作。

    3.市工信委负责组织工业旅游示范点企业参赛参展。

    4.市文广局负责动员文化创意单位参赛参展等事宜。

    5.天津商业大学设计学院负责设计类参赛作品的收集、汇总、登记、分类等工作。

    6.天津市中亚博达文化发展有限公司负责参赛作品汇总、登记、分类、造册、印制和大赛展览现场的布局设计及作品布展、送展、清退工作。

    7.本市各区县旅游管理部门负责组织本区域旅游商品研发、经营等相关企业及爱好者参赛参展。

    (二)大赛组委会办公室

    大赛组委会办公室设在市旅游局活动促进处,具体负责大赛的日常工作。杨静霞处长任组委会办公室主任。办公室下设征集组、展览组、评审组。

    1.征集组。负责征集设计类、实物类旅游商品参赛。

    (1)设计类。组长:梁春雨,副组长:刘宝顺,成员:唐琳。

    (2)实物类。组长:杨静霞,副组长:张教林、刘登利、胡风文、吴长立,成员:马丁。

    2.展览组。组长:杨静霞(兼),副组长:张教林、吴长立,成员:马丁等。具体负责对获奖优秀作品进行整理、造册、编排、制作,并在此基础上进行集中展览展示。

    3.评审组

    组长:杨静霞(兼),副组长:刘宝顺、张教林,成员:马丁等。负责制定旅游商品大赛评审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

    (三)评审委员会:成员包含主办单位、承办单位和相关单位负责人及专家学者等。

    天津商业大学设计学院、中亚博达公司配合大赛组委会办公室设立相对应的工作部门,做好实施工作。

    七、参赛范围

    主要范围包括:雕刻、编制、彩绘、漆器、布艺、佩饰、办公用品、瓷制品、手工艺品、工业旅游特色产品、旅游食品和生活用品等旅游商品。

    本市各区县旅游管理部门、旅游景区(点)、旅游商品设计研发和生产企业、工艺美术行业协会、工业旅游示范点、文化创意公司、民协会员以及全国各地的旅游商品经营企业和个人爱好者均可参赛。

    八、参赛作品要求

    (一)参赛作品要突出体现地域性、实用性、时尚性、纪念性、市场性、环保性等特点。

    (二)参赛作品要创意新颖,充分利用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等。

    (三)参赛作品要以市场为导向,符合游客生活消费需求,适合市场宣传推广。

    (四)实物类参赛作品重量一般不超过10公斤,外包装尺寸一般不超过50cm×50cm×50cm,需要提供两张不同角度的照片。

    (五)实物类参赛作品填写大赛报名表一份(报名表附后)。按照要求填写设计及创意构思,要求文字精练、要点清晰,300字以内,用A4纸和三号楷体字打印。

    (六)参赛者应保证提交的作品无知识产权争议并签订保证书。凡发现参赛作品有知识产权争议的,大赛评审委员会将取消其参赛资格。

    (七)所有提交的参赛作品照片、电子文件与打印稿概不退还,请自留底稿。

    (八)参赛者在参赛过程中产生的一切费用自理。

    九、奖项设置

    奖金额(含税)共计:90000元。获奖所得税自理。

    (一)实物类作品:特别奖1名,奖金5000元;一等奖3名,奖金各3000元;二等奖6名,奖金各2000元;三等奖9名,奖金各1000元;优秀奖20名,各奖价值500元奖品。

    (二)设计奖作品:特别奖1名,奖金5000元;一等奖3名,奖金各3000元;二等奖6名,奖金各2000元;三等奖9名,奖金各1000元;优秀奖20名,各奖价值500元奖品。

    (三)最佳组织奖和优秀指导教师奖若干名,由大赛组委会颁发获奖证书。

    十、大赛日程安排

    (一)5月6日至7月15日,大赛报名。

    1.设计类:参赛者登录天津旅游资讯网(www.tjtour.cn)下载设计作品模板,填后发送至邮箱:[email protected],具体事项请随时关注媒体和网站公告。大赛报名处地址:天津商业大学设计学院,电话:13920716111(唐琳老师)。

    2.实物类:参赛者可到大赛报名处直接报名,也可登陆天津旅游资讯网(www.tjtour.cn)下载打印报名表,填后将报名表及参赛作品照片(两张,不同角度)送至报名处,或发送至邮箱:[email protected],具体事项请随时关注媒体和网站公告。大赛报名处地址:河东万达尚东雅园6号楼1单元2703室,电话:24180082。

    (二)8月4日,在市旅游局进行参赛作品集中展示和初评,入围作品于8月6日至8日进行终评。

    (三)9月16日至17日,对公开展示的作品进行布展。

    (四)9月18日至21日,将入围优秀作品在梅江会展中心对公众进行公开展示。

    (五)9月21日下午清退参赛作品。

    (六)10月中旬,视情况举办获奖人员与旅游纪念品生产、销售企业代表见面会,把优秀作品向旅游商品生产企业、旅游景区(点)和旅游纪念品商店推荐,推动优秀作品实现产业化和市场化,实现设计类作品与生产企业、需求企业的无缝对接,同时,借助旅游商品大赛平台,引导大学生成为旅游商品设计的主力军,帮助大学生搭建创新-创意-创业的平台,促进知识链、创新链、产业链和资本链的形成。

 

    附件: 2015天津市旅游商品大赛A3尺寸CS3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