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旅游局再获依法行政考核优秀单位荣誉

03.04.2017  02:04

      在2016年全市依法行政考核中,天津市旅游局再次被评为优秀单位,这是自我市开展依法行政考核以来,市旅游局自2012年已连续5年获此殊荣。
    市旅游局始终高度重视依法行政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市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各项安排部署,积极完善执法制度,严格规范执法行为,不断加强法制建设,提高依法治旅能力。
    一是落实政府工作部门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制度。建立内部工作机制,权责清单动态管理,明确我局机构编制部门、法制部门、行政审批管理部门及其他相关部门职责分工,涉及旅游行业有关条例、规定变更后,由行政职权行使的部门负责向局机构编制部门提出我局权责清单及其调整的意见,具体实施我局权责清单。
    二是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制定年度履职计划并组织实施,全面履行法定职责。应主动履职的职权事项的履职比例达标,全年未发生重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全面落实行政审批制度,减少、调整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到位。加强推进市区两级行政审批服务联动,坚持“一审一核、现场审批”原则。
    三是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严格按照依法行政工作有关要求,不断健全完善制度机制,先后建立完善了领导干部学法制度、重大行政决策制度、重大行政处罚备案制度、规范性文件备案制度、法律顾问制度等,形成了相对完善的法制体系,确保了依法行政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四是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加强依法行政知识培训,提高领导干部法治思维能力。组织执法人员培训和执法证件申领注册考试工作,严格清理执法证件。健全完善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依法开展旅游市场检查。修订行业地方标准,规范和监督旅游执法部门文明公正执法。依托天津市执法监督数据平台,规范办案程序和工作流程。
    五是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加大旅游信息公开力度,依法依规做好依申请信息公开工作。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宣传,利用新闻媒体、局长信箱、行风热线、办事指南、便民资料等多种形式实行政务公开、办事公开、信息公开。
    六是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加强对行政执法行为的主动监督,认真做好自动预警、主动抽样、重大案件、投诉举报、交办转办等主动监督工作。加强执法监督工作制度建设,加大执法监督力度和频次,形成“周检查、月总结、有记录、常反馈”的工作机制。建立督查制度,健全决策跟踪反馈、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机制。
    七是全面提高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自2009年起连续7年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并以此作为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重要抓手,为局依法决策、依法履职提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