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知识产权局法治天津建设2015年度工作情况概述
2015年以来,天津市知识产权局按照《深化法治天津建设实施纲要》的精神,遵照《2015年法治天津建设重点工作》的任务要求,不断提高法治建设能力和水平,取得明显进展。
一、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推动全社会树立知识产权法治意识
1.大力加强知识产权普法宣传力度。策划组织4.26 知识产权宣传周、第九届中国专利周、12.4普法宣传周等活动。组织人民日报、新华社等国家级媒体的天津分社、中国知识产权报以及本市媒体,对宣传周启动仪式、知识产权新闻发布会、华北知识产权运营中心挂牌等重要活动进行了重点宣传,局政务网首次尝试全程图文直播知识产权新闻发布会。2015年,全年刊发本市知识产权各类报道1200余篇次。注重加大新媒体知识产权宣传力度,天津知识产权政务微博全年编发和转发知识产权相关信息200余条,日益成为知识产权宣传的重要渠道。组织推动全市各区县广泛开展知识产权宣传活动,在全市掀起知识产权宣传高潮。
2.突出强化重点对象学法用法。市知识产权局配合市委组织部,录制全市干部在线学习平台知识产权专题培训课程视频,通过网络加强对全市处级以上干部知识产权培训。认真落实全体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党组中心组积极落实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用法要求,组织局机关处级以上干部通过无纸化考试系统网上完成学法用法考试,并全部通过。对行政执法人员、行政执法监督人员开展专题专项法律培训,今年2名干部通过全市行政执法监督人员资格考试,执法干部全年培训时间达到并超过全市统一要求。
3.多层次多形式开展“法律六进”活动。制定落实《2015年知识产权培训工作实施方案》,组织实施专利代理机构业务能力促进培训、专利信息大讲堂等20余个培训项目,将知识产权法律知识送进机关、社区、学校、企业、单位等,全年面向大学、科技型中小企业负责人、企事业单位经营管理、科技研发等专业技术人员以及知识产权工作者,开展各类培训学习。与市委组织部、国家知识产权局人事司联合举办本市第八期领导干部知识产权培训班。成功举办天津市青少年小发明设计大赛和“我的快乐发明”故事会活动,全市50余所学校的一线辅导员观摩了活动。组织全市近百所重点学校一线科技辅导员及部分区县教育局相关负责人,开展专利知识专题培训会。组织天津市实验小学等3个学校申报“全国中小学知识产权教育试点学校”。2015年,推动全市各区县组织开展各类知识产权培训近300期,培训人员2万人次。
二、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促进法治精神融入机关工作
1.推行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进一步规范行政运行。为全面推进简政放权、转变政府职能,根据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下发《关于推行政府工作部门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制度的意见》(津党办发〔2015〕8号),市知识产权局按照动员部署、摸底自查、清理审核、制定清单、公布清单五个阶段开展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制度推进工作。前期经过各处室的大量工作、与市权责清单工作领导小组的反复沟通,完成动员部署、摸底自查、清理审核、制定清单、优化权力运行流程、公布清单六个阶段的工作,部门权责目录和具体权责表已制定完成共清理出行政职责8项、职权17项,按照行政处罚、行政裁决、行政强制、行政确认、行政检查、行政许可、行政征收、行政给付、行政奖励9类行政职权的不同特点,进一步完善了17项职权的《行政职权权责表》,并优化了权力运行的流程图,由市权力清单工作领导小组最后审核确定后,通过市权责清单公布网站和我局网站向全社会进行公布。
2.健全机关决策机制。在责权清晰、目标明确、规范管理的指导思想下,市知识产权局认真贯彻执行局党组会议制度和局长办公会议制度,对党组会和局长办公会的议事内容、议事方式和议事程序作了进一步的规范完善,同时制定出台了《关于“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的办法》,对“三重一大”事项的决策范围、决策程序、监督检查、责任追究等进行了规范和明确,更好地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为依法决策、科学决策、民主决策提供了坚实的制度保障。各项决策严格遵守依法决策、科学决策、民主决策的要求。局内专利推动工作严格按照《天津市专利资助办法》等规范性文件,对专利资助、企事业单位的试点工作等进行了全面的规范。涉及试点示范、专利奖励等工作全部经公开申报、部门推荐、专家评议、局长办公会集体讨论确定。
3.提高规范性文件制定质量。贯彻落实《天津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做到业务处室起草、法制机构审核、专业问题专家提供咨询意见。经过认真研究、严格审查,制定《天津市专利信息传播利用工作站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天津市“333”知识产权人才选拔培养方案》,专利政策体系的进一步完善。全年出台规范性文件达到100%及时报备。做好文件清理和政策类规范性文件管理,按照市委市政府以及市人大常委会要求,分别完成天津市委市政府关于清理规范税收等优惠政策及市政府规章、文件清理工作,完成了2010年至2014年行政发文目录及备案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为文件的修改制定奠定了基础。
三、加强专利行政保护,优化全市知识产权保护环境
以开展知识产权执法维权“护航”、电子商务领域专利执法维权、质量月知识产权保护等专项行动为载体,深入开展知识产权“双打”行动。全年全市共计出动专利执法人员500余人次,检查商品31.3万余件,立案查处各类专利行政案件433件,同比增长36.2%,结案率达95%。加强大型展会知识产权执法工作,进驻第15届北方自行车展、津洽会等大型展会30个,利用专利纠纷快速调节机制现场处理专利纠纷30件,现场接待咨询服务1500人次,发放知识产权保护宣传材料2000余份。深化专利保护协作,积极会同市场监管委、文化、版权等部门,通过信息共享有效开展联合执法行动。与高院保持典型案例通报,与公安局进行执法工作交流,进一步巩固与法院、公安等部门的知识产权保护协作机制。充分发挥九省市专利行政执法协作机制的作用,积极推进省市间专利执法协作交流,维护专利权人合法权益。积极推进京津冀知识产权执法保护一体化,积极促进京津冀达成知识产权(专利)保护协议,探索联合开展知识产权(专利)行政案件调处,提高跨区域知识产权保护水平。
四、规范代理行业市场,促进专利服务行业健康发展
制定印发《2015年促进天津市知识产权服务业发展实施方案》,引导知识产权服务业健康快速发展。加快天津三利专利商标代理公司等3家知识产权品牌服务机构培育工作,提升品牌机构服务实力和水平。全市新增专利代理机构9家,新增114人取得专利代理人资格,本市专利代理行业规模和代理人队伍进一步扩大。同时进一步加强本市专利代理行业监管,全年共对25家专利代理机构采用书面检查表的方式进行监督,并重点抽取18家进行了实地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上报国家知识产权局,并约谈有关机构和人员。通过促发展,重监管的政策,有效的促进了全市专利代理行业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