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粮食局积极筹建法律顾问制度
02.12.2015 17:06
本文来源: 法制办
为提高依法行政、依法管理和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发挥法律顾问在制定重大决策、推进依法行政中的积极作用,天津市粮食局积极筹备,研究建立法制机构人员为主体、吸收律师参加的法律顾问制度。
法律顾问的服务范围主要包括日常法律咨询服务;对重大决策、行政执法行为提出法律意见,对制定或起草的规范性文件从法律方面提出修改和补充意见;参与处理涉及本局的尚未形成诉讼的民事纠纷、经济纠纷、行政纠纷和其他纠纷;接受本局委托代理参加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民事诉讼,提供法律意见和建议;结合本局工作实际,开展专题法律业务培训,普及法律知识,进行法律宣传等。市粮食局已与多个律师事务所沟通法律顾问律师和专家的聘任事宜。
结合粮食工作实际, 并借鉴海南、深圳等法律顾问制度较为完善的省市的先进经验,同步研究起草了《天津市粮食局法律顾问工作规则》。目前,该规则的草案已初步成型,具体细节还需进一步研究完善。
本文来源: 法制办
02.12.2015 17: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