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绿色建筑设备评价技术导则》通过专家评审

09.10.2015  19:03

  《天津市绿色建筑设备评价技术导则》通过专家评审。为贯彻国家技术经济政策、落实《天津市绿色建材和设备评价标识管理办法》、规范绿色建材和设备的评价标识,按照我委工作要求,墙改节能中心会同天津市建筑设计院编制完成《天津市绿色建筑设备评价技术导则》,并于近日通过专家评审。《导则》涵盖锅炉、电动压缩式冷水(热泵)机组、溴化锂吸收式(温)水机组、组合式空调机组、风机盘管机组、通风机、散热器、电力变压器、通用照明灯具、电梯、太阳能光伏组(构)件、清水离心泵、冷却塔和太阳能集热器及家用太阳能热水系统等14类设备,涉及建筑设备生产、使用和循环利用的全生命期,从能源消耗、资源消耗、环境保护和安全便利等方面给予绿色星级评价。具体评价指标体系由制造、包装、储存、运输与安装,使用性能和循环利用三类指标组成,每类指标均包括控制项、评分项和加分项,最后按所得分值分为一星级、二星级和三星级三个等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