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建保障机制 乡村医生纳入养老医保体系

06.01.2016  16:27

   天津北方网讯: 本市日前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乡村医生队伍建设实施意见》,财政部门将建立起保障机制,逐步改善乡村医生的生活和工作条件。

  据了解,目前本市共有乡村卫生室2500余所,在岗乡村医生6000余人,他们大多数是“半农半医”的农村医疗服务人员,在维护广大农村居民健康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随着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医改的深入推进,乡村医生队伍出现年龄偏大、社会保障跟不上、医药卫生场所陈旧等问题。

  为改善乡村医生的生活和工作环境,本市建立完善了乡村医生和乡村卫生室保障机制。主要包括:对乡村医生承担的公共卫生项目发放补助经费,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进行合理补偿;将乡村医生纳入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体系,对于年满60岁的乡村医生,采取补助等多种形式,进一步提高其养老待遇;对村卫生室投保的医疗责任保险费用,给予财政补贴;建立村卫生室运行保障机制,按照每年每所1万元的标准给予运行补助,目前补助资金和运行费用已拨付到位。

  下一步,市区两级财政将整合资金,加大对乡村卫生室和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的扶持力度,把乡村医疗卫生事业与“美丽乡村”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相结合,确保扶持资金专款专用,为乡村医生创造良好的执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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