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摸“清”管“住”危化品
-全面实施人口密集区危化品企业搬迁
-绘制区域危化品安全风险电子分布图
-实现危化品企业24小时视频及重要参数信息上传
为深刻吸取天津港“8·12”瑞海公司危险品仓库特别重大火灾爆炸事故沉痛教训,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有效防范遏制危险化学品重特大事故,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本市制定《天津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实施方案》,将用三年时间,进一步摸清涉及危险化学品的各行业安全风险和重大危险源并进行重点管控,初步建立危险化学品信息共享机制,进一步健全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体制机制。同时将全面启动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企业搬迁工程,2018年3月底前搬迁工程将取得阶段性成果。
根据治理实施方案——
今年6月前,重点摸排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经营、运输和废弃处置以及涉及危险化学品的物流园区、港口、码头、机场和城镇燃气的使用等各环节、各领域的安全风险,各区政府在本区域开展城市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基础上,绘制区域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电子分布图。
今年12月前,本市各行业主管部门将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区域性、行业性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和分级标准,全面开展本行业领域的摸底排查,建立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分布档案。各有关部门将按照职责分工对行业内重大危险源认真组织开展排查,建立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数据库。
将依托政府数据统一共享交换平台,建立完善危险化学品企业信息化监督平台,建设安全监督“一张网”的信息化监管体系,实现危险化学品企业24小时视频及重要参数信息的上传,形成政府建设管理、企业申报信息、数据共建共享、部门分工监管的综合信息平台,达到监管信息的互通和共享。实现安全生产数据来源可查、去向可追、责任可究、规律可循。
将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政府监管责任体系,建立更加有力的统筹协调机制,强化行业主管部门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责任,消除监管盲区。
同时,本市将全面启动实施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工程。该方案指出,在进一步摸清全市城市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底数基础上,本市将通过定量风险评估,确定分批关闭、转产和搬迁企业名单。制定城区企业关停并转、退城入园的综合性支持政策,通过专项建设基金等给予支持,充分调动企业和地方政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加快推进城市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工作。搬迁工程2018年3月底前将取得阶段性成果。
本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工作由天津市安全生产委员会组织领导,治理分三个阶段用三年时间完成,2019年11月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