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天津·河北区旅游商品大赛活动方案
为进一步提升河北区旅游商品设计水平,展示河北区丰厚的文化底蕴,推出一批深受游客喜爱的旅游商品,由河北区文化和旅游局主办的河北区旅游商品大赛现向全社会发出征集邀请,现将大赛方案公告如下:
一、活动名称
2016天津·河北区旅游商品大赛
二、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天津市河北区文化和旅游局
协办单位:天津市河北区商务委
天津美术学院团委
天津工艺美术学院学生处
评审:邀请天津市内知名专家学者组成评审委员会
三、参赛对象
全国所有关心河北区旅游业发展、热心于旅游商品创作设计的企业、事业单位、院校、设计公司和设计师,发明人、专利持有人、工艺美术师、手工艺制作者、学生等均可参赛。
四、参赛商品范围及要求
1.参赛商品的类别及范围:
(1)实物类作品
第一类:旅游工艺品类
传统特色的工艺美术品、民间工艺制品、首饰等。
第二类:旅游特色食品类
旅游即食类的地方风味特色食品、地方名酒等。
第三类:旅游茶品类
茶叶、咖啡和其它以果实、花、叶类等冲泡制品(不含饮料)。
第四类:旅游丝织品类
以丝绸、棉、毛、麻等为原材料的服饰、家用纺织品等(不含服装)。
第五类:旅游电子类
小型旅游电器、个人可穿戴设备等。
第六类:旅游陶瓷类
生活日用类陶瓷等。
第七类:旅游竹木品类
生活日用类竹、木制品以及衍生品等。
第八类:旅游个人装备品类
背包类、照明类、炊具类、水具类、野营类、交通类和其他类的旅游个人装备品(不含个人穿着)。
第九类:旅游纪念品类
具有纪念意义的小型低值旅游商品(如徽章、钥匙链、冰箱贴、明信片等)。
(2)设计类作品
第十类:旅游设计创意类
围绕旅游商品各项分类,原创设计创意的并能够提供样品和实物的作品。
2.参赛作品要求:
(1)参赛商品须具有地域性、市场性、实用性、创新性、工艺性,特色明显、旅游商品特质突出。
(2)参赛商品的零售价格不得超过1万元/件套,重量一般不超过5公斤,外包装尺寸一般不超过50cm×50cm×50cm,需要提供2张不同角度的照片,照片格式为JPG。
(3)实物类参赛作品填写大赛报名表一份。按照要求填写设计及创意构思,100字以内。实物类和设计类作品报名表均登录 http://www.tjhbq.gov.cn/zjhb/whly/ 网站下载实物类报名表和设计类作品模板,填写后以作者姓名和手机号命名(如:张xx182xxxxxxxx.doc)发送至邮箱: [email protected] 。
(4)技术要求:食品类、茶品类商品需报送食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电子类商品需报送3C认证证书复印件;国家规定须强制生产认证的其他类别的商品也需提供相应证书复印件。
(5)本次活动免收报名费和评审费,符合参赛的商品,在评选活动展示后,均退还参评者;设计费、模型、样品、产品制作费用等均由参评者自行负担。
五、评选方式
(一)奖项设置
1.实物类作品:
一等奖 1 名,奖金2000元或价值2000元奖品;
二等奖 2 名;奖金1500元或价值1500元奖品;
三等奖 3 名,奖金1000元或价值1000元奖品;
优秀奖 5 名,奖金300元或价值300元奖品;
2.设计奖作品:
一等奖 1 名,奖金1000元或价值1000元奖品;
二等奖 2 名,奖金800元或价值800元奖品;
三等奖 3 名,奖金500元或价值500元奖品;
优秀奖 5 名,奖金200元或价值200元奖品。
注:各获奖人税金自理。
(二)评分标准
由专家现场评审打分,按照分数高低进行排序。若分数相同,则对相同分值商品进行再次评分确定名次。
六、时间安排
(一)4月15日—6月15日,大赛报名。
实物类和设计类将报名表和图片发送至指定邮箱,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二)6月16日—6月30日,实物类作品收集。
实物类收集地址:河北区狮子林大街284号,6月30日18:00前未上报实物类作品的即视为放弃报名。
(三)7月1日—7月15日,作品评审。
(四)7月16日后公布评审结果,并通知参赛选手。
七、注意事项
(1)参赛作品必须为原创作品,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不得违反任何法律法规,否则,由此引发的一切法律责任由参赛者承担。凡发现参赛作品涉及知识产权争议的,大赛组委会有权取消其参赛资格。
(2)所有参赛者一旦提交作品和资料,即被视为完全了解本方案及相关解释,并无偿授权大赛组委会以非盈利目的将本人作品公示、展览、宣传等。
(3)所有提交的参赛作品照片、电子文件与打印稿概不退还,请自留底稿。报名后不符合参评要求的商品将通知报送者取回。
(4)参赛者在参赛过程中产生的如交通费、设计费、模型、样品、产品制作费用等一切费用均由参赛者自行负担。
(5)本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归河北区文化和旅游局所有。
联系人:甘雨洁、王洪坤 联系电话:26296221
2016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