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河南身份证试点异地受理 2015年6月1日开始

01.06.2015  11:08

  为方便在津居住的外省市户籍人员办理居民身份证,根据公安部统一部署,天津市公安机关首期与河南省公安机关开展“一对一”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试点工作,天津、河南两地居民从2015年6月1日开始,可互相在对方公安机关申办身份证换领、补领业务。同时获悉,本市与其他省、直辖市之间的居民身份证异地办理也会陆续实现。
  谁能办理
  居住在对方省市内的天津、河南户籍居民,居民身份证丢失补领、到期或损坏换领的,可凭有效居住证到居住地身份证异地受理点申请办理;在天津大中专院校在学的河南户籍学生居民身份证丢失补领、到期或损坏换领的,可凭学生证、在津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点办理。
  怎么办理
  符合异地办理条件的居民持有效居住证到居住地身份证异地受理点办理居民身份证换领、补领后,委托亲友到户籍地居民身份证受理点缴纳身份证工本费,公安机关除收取证件工本费外,不再收取其他费用;户籍地公安机关完成证件制作后,居民可委托亲友到户籍地公安机关领取,同时,居民可通过当地邮政速递公司自愿办理邮政速递服务,户籍地公安机关完成证件制作后,通过邮政速递公司将证件邮寄至指定地点;居民应在收到证件后30日内到异地受理点核验。
  在哪办理
  河南户籍在津居民可就近选择到天津市公安局制证中心(河东区卫国道148号,对外咨询电话:022-24342657)或滨海新区公安局人口服务管理中心(开发区新城西路52号,对外咨询电话:022-65310575)异地受理窗口申请异地办证。
  天津户籍在河南居民可到郑州市公安局丰产路派出所(郑州市金水区经一路北36号,对外咨询电话:0371-86250271)申请异地办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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