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高质量执法司法协作助力天津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市检察院与天津证监局签署《协作备忘录》

20.10.2022  11:10
    为助力优质企业和天津资本市场健康发展,推动形成法治化、开放、包容、规范、透明的优质营商环境,10月18日,市检察院与天津证监局举行签约仪式,双方就高质量开展执法司法协作进行会商,签署《关于加强资本市场行政执法与检察履职衔接协作的备忘录》(下称《协作备忘录》)。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陈凤超,天津证监局党委书记、局长张文鑫出席签约仪式并讲话。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刘博法主持签约仪式并与天津证监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刘志军签署《协作备忘录》。   陈凤超检察长指出,在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的历史性时刻,市检察院与天津证监局进行研商、共同签署《协作备忘录》,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实际行动,是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和最高检、证监会有关部署要求的具体举措。要深刻领悟党的二十大报告对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提出的新要求,从政治上认识和把握金融资本市场对天津发展的重要作用,按照市第十二次党代会部署,充分发挥各自职能,深化执法司法协作,助力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让更多市场主体在天津落地、发展。要主动争取党委、政府的领导和支持,积极争取最高检、证监会指导,加强执法司法协作平台建设,建立健全信息共享、会商协商、提前介入等工作机制,不断提升执法司法协作深度和质效。要强化合作能力建设,开展系统化、实战化共学共建,以“双赢多赢共赢”的合作理念助力天津资本市场健康发展。   张文鑫局长指出,天津检察机关与天津证监局签署《协作备忘录》,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资本市场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依法从严打击证券违法犯罪活动要求的具体举措,是扎实做好证券执法司法协作、共同维护天津资本市场健康稳定发展的现实需要。要以签署《协作备忘录》为契机,凝聚共识,统一思想,共同维护天津资本市场良好发展环境。要加大信息共享力度,畅通行刑双向衔接机制,及时互通监管法律法规政策和监管执法信息,落实好办案衔接、双向移送机制要求,支持配合检察机关依法开展法律监督。要强化内外联动,拓展业务交流,共商开展溯源治理,从源头上遏制违法违规现象,以高质量的执法司法合作保障高质量发展的资本市场,助力天津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市检察院第一分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刘在青,市检察院、天津证监局有关部门负责人出席签约仪式。签约仪式后,市检察院与市公安局、天津证监局举行同堂研学活动。